别说读者了,就连陆善柔对待案子也不是一碗水端平,她以前女扮男装当父亲的书童查案时,只关注命案和大案要案,对这些普通案子不屑一顾,觉得繁琐无趣。
现在的陆善柔也想穿越到过去,甩自己一巴掌。
十二月二十六,编号第九的案子到底是什么?
陆善柔挖掘着自己的回忆:
那是腊月,冰天雪地。
陆善柔脑子响起孩童们的歌谣:
“……二十三,糖瓜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炸豆腐;二十六,炖猪肉!”
哦,对了,那天发生了一桩和猪有关的事情。
那个月最轰动京城的案子,我已经写进了《陆公案》第八回。
叫做“恶婆婆自首杀贤妇,找凶器原来是丈夫”。
婆婆来衙门自首,说儿媳妇不孝,她用拐杖把儿媳妇打死了。
但是陆青天验尸之后,发现媳妇身上大多是“棒打中空”的伤痕,要形成这种中间是白色,两边青紫的伤,对方力气要足够的大,快速抡起棍棒击打才能形成。
婆婆中过风,杵着拐走路还抖抖索索的,不可能把媳妇打成这样。
倒是婆婆的儿子喝酒赌钱,经常打骂媳妇,陆青天怀疑真凶是儿子,婆婆是为了给儿子顶罪。
因为按照大明律法,丈夫杀妻要判绞刑,婆婆杀儿媳妇是无罪的,顶多罚一点钱。
为了验证自己的推测,陆青天买了一头猪,邀请和婆婆差不多年纪的杵拐老人去衙门,用拐杖打猪,看猪是否能出“棒打中空”的伤。
为了力求真实,那头猪刚刚弄死,还没有放血。
十来个老人吭哧吭哧打猪,最后的结果是连个白印都没有。
陆青天严审丈夫,终于招认了,是丈夫虐杀了妻子,要母亲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