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个人打死了二十三个人,他好厉害!”
“我觉得他会很疼吧,他被烧得好黑,我之前把手伸到煤气灶上,可疼了!”
“我……”
陆宰听着听着,便是鼻子一酸。
他很想说,主公让人把这件事记下来时,说过此人是他们同伴。
这个十六岁少年确实不害怕,也确实很高兴——甚至很得意,而主公们也不难过,他们用他们一贯的通透乐观,笑着说:“崽崽,你快来看啊!看我这写得他俊不俊!是不是特别英雄,我可是耗尽洪荒之力,把他的高光打得特别帅呢!”
可再英雄的人,也没办法从焦尸变成人了。
他那时……一定特别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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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氏者,白马山中少年,有计略,见山河破碎,贼寇舞爪,诱入山谷共焚。卒之,方十六。
——《革书》.卷四十五.无名氏列卷.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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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宰在小学里旁听了三天,没去找新工作。
——幸好原身的银行卡还撑得住。
他还收养了一只野猫,这野生狸奴长得太像当初主公送他的那只了,陆宰实在忍不住将猫拐带回家。
有他一口米吃,就有猫一团饭吃。
他一个古代人,自然不会懂什么现代养猫,说要给猫绝育,要封窗,便按照自己以前养猫的习惯散养着,猫就经常白天跑出去,晚上跑回来,陆宰一摸肚子,嚯,圆滚的!
也不知是去哪家骗吃骗喝了。
陆宰便调笑着弹弹它耳朵尖:“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没办法让你过上好日子,你自己能去找个好出路,也是美事。”
狸奴茫然地“咪呜”一声,圆滚滚的眼睛茫然地看着陆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