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过后,齐慎推行大钱的命令,很快通过专门负责给地方传递行政命令的机构——进奏院,从汴京中央传递到各地藩镇。
各地藩镇的节度使们,接到命令后,不敢稍有怠慢,立刻按要求开始行动。
先是派遣专人,配合朝廷设置在本镇的钱监,开采铜料、打造钱炉,按时按量地铸造“当五”、“当十”大钱。
大钱铸造完毕后,所铸货币统一送到汴京国库,由户部官员进行清点、统计和划分。
待户部规划结束,各藩镇由节度副使出面,带人到汴京国库中支取应有的份额,支取成功后,各节度副使带着拿到的钱返回本镇。
而后由节度使下令,将支取到的新铸大钱,分发给下级州县的刺史、县令,命他们拿这些钱,按指标到民间采购各种物资——主要是粮草和军械,其次是马匹。
等各州县的刺史、县令们,在规定期限内采购好所需物资,送到本镇治所后,由节度掌书记进行清点,留下其中三成自用,剩余七成全部运回汴京,交到户部,纳入国库封存。
坦白的讲,这种行为的本质,其实就是对民间财富的变相掠夺。只不过掠夺方式比较温和,比直接抢钱要容易。
而且这个过程中,各藩镇的大小官员都能落下一定好处,毕竟齐慎和他们三七分账。因此这个政策推行得异常顺利,简直可以说畅通无阻。
第一批新铸大钱,总额将近一千七百万贯。
在齐慎的要求下,泰宁、感化、山南东道三个藩镇,每个藩镇平均分摊到了三百万贯,共计九百万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