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始皇帝与枭 秦风的律法概念(4 / 4)

“不知。”枭回答的很干脆,他就是一个家臣,一个暗卫,只需要无条件执行命令就行,其他的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

“这子时不时嘴里蹦出一个怪词,不纠结这个了,我看这子根本就不像墨家,越来越像法家的人了”

枭沉默了,不再话。

“枭,你是我的家臣,有什么话就,不用藏着掖着。我知道你有什么想要。”

枭跟了秦始皇快二十年了,犹如秦始皇一条无形的手臂,枭一举一动想要表达什么,秦始皇看一眼就明白。

枭道:“帝婿审理案件和咱们推行的法家完全不同,他讲究的是情理法。法在最后。”

“注重情理是什么意思?如果都讲人情关系,那法律还是法律吗?”

秦始皇皱了皱眉头,现在有些疑虑让秦风这样的孩子执掌大秦律法是不是真的错了。

秦风这孩子太聪明了。但是,聪明了不见得是好事。

枭看出了秦始皇的想法,解释道:“帝婿解释情、理、法是这样的解释的,

所谓的情就是合乎常情,符合大众认知情福

所谓理就是合乎常理,符合大众的认知的道理,律法不是现象出来的,是总结出来的。在合乎常情,合乎常理的情况应用法律。

商君游历大秦三年,才制定出了符合大秦现实情况的大秦律,所以大秦才强大起来。

他还当时各国都在变法,大秦最成功就是实事求是,不是几个人钻在屋里琢磨出来的。

但是人类在进步,时代再发展,新的情况出现了律法就得相应调整,

他还举个例子,比如杀人,杀人者死。在大秦的律法中就这么一句,秦风认为太笼统,可操作范围太大,容易被人钻空子。

在大秦律杀人几乎都是判极刑,这是不对的,要分情况,要不然会出现很糟糕的情况。

帝婿认为,有的杀人行为是被鼓励的,有的不鼓励但是也不至于判处极刑,要分情况,这十分考验审判者的能力。

“比如……”秦始皇敲着案几盯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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