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荡的脚步声,冰冷的石板地面。
身后传来一声大喊。有人看到我了。我沿着宽敞的门廊向前跑,两侧的门扉一闪而过。前方是石拱门——我离开这座兵营的出口。突然一整支巡逻队滑进视野中挡住去路。情况不妙。
我回身向来的方向猛冲。更多士兵向我扑过来。我的指尖开始痒痒,但人太多了。我跳进一扇门,把它关严,放下木板门闩。
刺客的刀刃只是她的众多武器之一。他的声音回响在我脑海中,经过多年的训练,它们早已挥之不去。了解下手的目标。了解动手的地点。任何东西都可以成为完成刺杀的工具。
我迅速穿过房间。这是某种战利品陈列室。经过层层加固,有一扇侧门通向后方的回廊。我身后传来盔甲碰撞橡木的声音。钢铁折页和坚固的结构应该能争取一些时间,足够让我——
木头破碎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一把巨大的斧子咬穿了门板。前方,另一扇门也打开了,又有更多士兵涌了进来。
人太多,准备太充分。他们提前知道我要来。
这些士兵们穿着诺克萨斯颜色的衣服,但戴着的家徽属于一个公开反叛崔法利的家族。他们对自己的力量太过自信,他们除了备战,居然还有时间刷漆。真可爱。
我抽出了双刃。
那些最前排的人慢下了前进的脚步,向两侧散开,拿好了武器。他们身后穿门而入的士兵们也同样分开包抄。他们绕着我,组成了一个经过训练的阵型。六人在前,七人在后。不好办。
有挑战才更有乐趣。
他的声音又侵入我的脑海。思考要快。动作要更快。交手之前先行计划,动手之时全凭直觉。
我让一把刀刃飞了出去。它掠过棚顶的吊灯,打碎了铁链,吊灯砸到了我身后的那群士兵身上。两具尸体倒在地板上,吊灯上的蜡烛跌落下来四处翻滚,映出摇曳的影子,让他们不由自主地循迹望去。我飞奔到距离我最近的人身边,把我的匕首插进他的肋骨。他发出呛水的声音,这是他的肺里充满了鲜血。
我从他的身体中抽出匕首,带出一阵悦耳的挤压声,然后将匕首扔向第二个吊灯。它同样砸到地面上,屋子里最后的光源熄灭了。与此同时,我侧步让到冲刺而来的士兵身旁,利用他的惯性,让他撞到从我身后冲过来的两个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