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不会成为叔叔吧(2 / 4)

如果真的是搬救兵去了,那就糟了。

他现在根本就打不过它们。

关琛掏出地图,取出指南针,辨别了一下方向就向郭北县行去。

然后走了两步,布鞋开了,撕快布条绑上继续走。

饿了,取出箱笼里的馒头,咬一口牙齿差点儿崩掉。

如果是以前的自己,他还有本事和干馒头较劲。

这幅身体简直弱的可以,走三四百米就要坐在石头上歇息一会儿,和干馒头较劲他还真害怕牙齿全都崩掉,所以唯一的口粮当然不能扔,泡点雨水就可以吃了,为什么要扔掉?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浪费粮食,他不取也。

走到路边,忽然下起了及时雨,这不又可以河水解渴,又可以吃馒头充饥了。

正好前面道路旁边就有避雨棚。

他冲到避雨棚旁边便见到一群倒在地上剑客,剑客已死,血水顺着尸体流了出来。

顾不得道路上的死尸,他连忙冲进避雨棚把箱笼放在里面,箱笼里可有他收钱账簿,千万不能打湿了。

放好箱笼,尤其是账簿,他用箱笼里的破布包裹好后,才跑进雨里开始模尸,尸体应该刚死不久,还有余温呢。

他们受得都是剑伤,一击毙命刺死的,看起来对方是用剑高手,以尸体的僵硬程度和温度来看,高手刚离开不久。

至于,这么多人死在雨里是否会害怕?

关琛现在可不会害怕。

现在只有一种情况让他害怕,继续穷下去会让他无比害怕。

还真让他摸了一些好东西,十几个铜板儿,几把刀,几幅铠甲,还有几双鞋,几件衣服。

最终,他换了鞋。

因为他的布鞋开线了,脚指头都露出来了,至于不穿鞋,路上的石子儿会叫他做人,找了一双合适的牛皮鞋穿上,关琛顿觉舒适度+1,速度+3。

铜钱也收了起来,至于其它,刀留着,到了县城外面就扔掉。

因为一路上他可能会被人打劫,带上刀还可以防御野兽袭击,刀柄还可以当着拐杖用,可以说好处多多。

其它的,衣服对他无用,穿着儒衫的书生是弱者,可也是他的保护色。

何况,铠甲他的身板根本扛不动,而且这东西是违反朝廷法度的。

其实刀也是违反朝廷法度的,可朝廷法度还管不到这荒郊野岭的野外。

所以,他就暂时保留了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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