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日上午,林东开车风驰电掣返回榆树屯,在路上他再次打电话询问环保局事件。
就在团结湖工程紧锣密鼓开展的时候,一辆新河县环保局的小车,悄悄来到林东的暖气片厂。门口保安问:“你们哪个单位的?”
车上下来四个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领头一个自报家门:“我们是县环保局的,我是环境监察大队的大队长,我叫王为民。这位是我们水污染防治科的副科长李卫国。我们找你们林总。”
保安见是县环保局的,不敢怠慢,连忙往办公室打电话,办公室回应说林东不在。
保安就如实说:“我们林总不在,要不,你们改天再来?”
王为民冷笑一下说:“那倒不用。这样吧,你叫一个管事的出来,我们说两句话,下个通知就走。”
于是,保安又把电话打进办公室,不大工夫,肖翠华从办公楼里面出来了。厂里几个副厂长轮流穿值班,肖翠华现在也是副厂长了。今天正好她值班,听说环保局的人来了。肖翠华赶紧迎接出来。
“几位领导,我们林总不在。你们先到会议室喝杯水吧。我打电话通知他。”
王为民说:“不用了,你怎么称呼?”
肖翠华说:“我是主管财务的副厂长。我叫肖翠华。”
王为民拿出一份文件,递给肖翠华,“那我就冲你说吧。经过我们环境质量检测,以及水污染抽查。现在证明你们暖气片厂多项环境治理不达标,这是罚款单和停业整顿书。你们尽快把罚款上交县环保局,同时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