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反问:“马启明?以前开过饭店的?”
秦风:“是的!但我不确定他现在开没开饭店。”
大妈:“你现在看着挺年轻啊!二十多年前,你才几岁?”
秦风:“马启明在江市开了十几年的饭店,
我小时候见过他,不过记不得太多。
但我记得他是个胖子,身高有一米八,
在当时我们那里显得挺高的。
不过他看起来长得有点凶的,但其实人还可以。”
大妈:“看你跟他也不太熟,你找他做什么啊?”
秦风当然不可能说出真实目的,随便编了个理由:
“唉!当年我爸也是开店铺的,跟他在同一条街上。
但是后来我妈妈得了重病,急需用钱救命!
虽然家里开店,但是小本生意,赚不了多少,
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的钱。
马启明马叔叔知道后,就借给了我爸十万块!
那是十八年前的十万块啊!放在现在相当于百万了!
有了那十万,我们家亲戚再凑一点,
我妈妈总算熬过去了!
可是马叔叔却突然离开了江市。
那时候没有手机,他也没留下座机号,
从此再也没有联系上了。
但毕竟欠了人家十万块,总得还吧!
可是十八年了,我们也不知道从哪里找!
直到前段时间,我们从一个当年认识马叔叔人的口中,
得知马叔叔的老家就在这里。
所以我爸就让我来这里,找到他,还上当年的钱!
当然,过了这么多年,只还十万哪里够?
我爸说,起码还一百万!
我得早点找到马叔叔,不然我无法跟我爸交差啊!”
秦风一向聪明,编这样故事那是信手拈来,
听得大妈都有点触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