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杰克和胡奎在设计院还有另外几个收获。
对于两人来说,这几个收获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是确定了潮汐发电厂和火力发电厂的装机容量数额。
这给采购设备,确定工程造价提供了依据。
这两座发电厂,基本可以保证赛拉和拉马两个城市的生产用电和居民用电需求。
随着今后各项产业的不断推进和发展,用电量越来越多。
这个需求将由火力发电厂的二期工程来满足。
二是确定了海水淡化厂的规模,祝院长建议,一期工程的规模是日常两千吨。
现在可以把二期工程的用地预留出来,将来根据赛拉市的发展,适时启动二期工程。
在启动二期工程之前的时间里,预留出来的水面和滩涂,可以发展水产养殖业,也不至于闲置浪费资源。
因为基建部分的大坝和水库是现成的,只剩下设备和安装部分,造价也大大降低。
祝院长当场跟生产淡化设备的厂家联系,对方报价在一千万元左右。这个价钱,包括了设计、设备、安装等所有非银。
对方邀请楚杰克到公司去参观考察,并且洽谈。
楚杰克正要如此,告别了朱院长,就跟胡奎一起到设备厂家去。
朱院长给出的第三个建议,就是这次带去几个光伏发电站。
目前光伏发电的成本,已经降到每度电六毛到七毛钱,跟国内目前的电网用电价格已经非常接近,具备了商品化运营的基本条件。
光伏发电虽然还有发电量小,不稳定的缺点,但是在一些临时用电、电网供应不到的地方,还是可以解决燃眉之急的。
此前胡奎的电工就曾经提过光伏发电的建议,这次朱院长又提起此事,可见在这个问题上已经有了共识。
楚杰克和胡奎当场决定,去联系光伏电站的厂家洽谈。
关于两人合作的事宜,也有了第一阶段结论。
位于拉马的煤矿和火力发电厂,两个人合资经营,各占4%的股份。
潮汐发电厂和海水淡化厂,由楚杰克自己投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