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庭审(二)(1 / 4)

法庭上,黄景木让赵正植打开投影仪投向陪审团对面的幕布上。

待出现画面后,黄景木示意大家看向屏幕。

“这是案发现场的照片。”

屏幕上是鉴识人员在安哲民家卧室里拍的照片,床上的血迹触目惊心,

“这是血迹斑斑的床单”

切换到下一张照片,“这是餐桌。”

“请大家看一下这张照片。”

黄景木拿起激光笔,在照片里餐桌上的三根蜡烛画了个圈。

“其他的蜡烛都融化掉了,只剩下了这唯一的一根蜡烛。”

“这就说明,是犯罪嫌疑人在事后点燃了这根蜡烛!”

黄景木继续道:“根据时间测定的结果,推定大概时间为凌晨的时2分。”

“而这段时间,是鉴定部门以血液的凝固状态而判定的!”

“与被害者死亡的时间是一致的!”

说完,黄景木走向证人席另一边的心理医生,问道:“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点燃的蜡烛,如何判断这个人的精神状态呢?”

心理医生对着话筒道:“在杀了人之后的高度兴奋状态下,也没有错过点燃蜡烛我怀疑犯罪嫌疑人是反社会人格障碍。”

黄景木看了一眼陪审席,看他们一脸茫然的样子,说道:“请你用最简单的方式,再叙述一次。”

“是精神病患者!”

心理医生的回答简洁明了。

“我反对!”

朱正阳站起身,说道:“点燃蜡烛的时间都只是推测,不能忽视存在误差的可能,也不能排除其他的可能性。”

“有可能是被害人点燃的,也有可能是第三者所为!”

审判长金基哲抬头看了他一眼,问道:“你有证据可以证明有第三者作案的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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