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古城,林渊抵达时,已经是破衣烂衫。
这一路虽然只有百来里,可翻身越岭的不容易,路上毒虫猛兽确实多,若不是在深山里住了半年,有了些应对经验,他自己都怀疑自己能不能活着跑到天古城。
身上背的包裹也丢了,被猎食的凶兽一爪子给挠去的,惊魂未定,捡了条命回来。
住在不阙城时,就知道没有防护的城外危险,跑那么远翻山越岭更是头一回。
此时的他,可谓身无分文,饥肠辘辘,衣衫褴褛,和乞丐没什么区别。
好在精气神还足,比一般的乞丐精神。
进了城,第一件事就是想填饱肚子,按毛脸猩猩的说法,他肉身内积淀的什么鬼东西足以防止他饿死,可肉身的饥饿感是习惯性的,就是想吃东西。
另就是怎么弄到买船票的钱,这事必须抓紧,毛脸猩猩已经说的很清楚,进了灵山就不管他,进不了灵山就要去当反贼,他其实真不愿去当反贼。
明摆着的,朗朗乾坤,哪是什么反贼当道的时候。
幸好市井多年,有点生存经验,有些事在人熟的不阙城不好做,在这天古城应该是没问题的。
找钱!他先奔城内人多的地方去了。
找到了合适的地方,往路边一蹲,东张西望的,开始观察来往人群中的人。
突有从边上经过的人,顺手扔了张零碎钱票给他,一珠面额的。
林渊捡起一愣,明白了,这是把他当乞丐了,再看看自己身上,无语,这可不就是乞丐吗?
顿时有点火大,他也是有尊严的,咱好歹也是要进灵山的人岂能街头乞讨?
正想随手把钱给扔掉,谁知又有经过的一人扔了张零碎钱票给他,还是一珠面值的。
拿着两珠钱在手,顿时有些犹豫了,一珠扔也就扔了,两珠的话,扔掉未免有些可惜。
他在心里自我安慰,这里不是不阙城,反正也没人认识,干脆抬手扒拉了一下头发,尽量把颜面给遮挡了一下。
不远处,一摊位上坐着吃东西的男子不时瞅瞅林渊,回头嘀咕了一声,“敢情找钱的办法就是当乞丐,说出去只怕掌柜的都丢不起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