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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你满意了?”吴雩嘶哑地问。
“……”
“我盲目的信心跟林炡无关, 跟任何人都无关,是因为我自己。那信心来源于我人生中没有你的那么多年。”吴雩自上而下盯着步重华的脸,一脚站在地上, 一膝顶着座椅,这姿势让他肩背、窄腰、结实修长的大腿线条格外悍利而明显:“你只看到今天这一次, 就觉得我需要你出手相救, 那之前那么多年呢?这种生活我已经习惯了, 你改变不了。你想把我从夹缝那边拉回来,但那从一开始就不可能,我本来就属于夹缝的另一边。”
步重华脱口而出:“你在胡说什……”
“无论什么时候开始的都不重要,你只是不该说出来, 你说出来就该结束了。”吴雩疲惫地笑了一声, 慢慢站起来, 摇摇晃晃地退后半步,向后指着车门:“出了那扇门, 太阳明天照样升起,你还是那个完美、优秀、荣光耀眼的步重华,我怎么样跟你没多大关系。我们本来就不应该……我本来就不应该遇见你。”
——我本来就不应该遇见你。
步重华像是被烧红了的刀子一下捅穿了肺,几乎要霍然起身, 但紧接着被本能中强大到极点的冷静难住了, 种种疑窦突然升了起来,像是给他兜头泼了盆冷水。
“……多年不见,缘悭一面,……”
“对不起, 我已经跑得很快了,但我真的……来不及……”
多年前发生过什么让他们彼此见过,但又没有真正见过一面?
来不及是什么意思,来不及做什么还是来不及见到谁?
一个朦胧不成形的、堪称荒唐的念头逐渐从步重华脑海中升起来,让他一向清醒的思维罕见地乱成一团。就在这片刻间,吴雩用力低头吸了口气,终于压制住所有情绪,起身推开车门走了下去。
“你干什么?”步重华起身疾步冲下车:“站住!”
吴雩却只向后挥了挥手,摇摇晃晃地顺着墙根走向小巷尽头,因为大腿受伤而步伐蹒跚。
他可以抛下身后酒吧那满地狼藉不管,但这种伤势根本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回家。步重华刚要上前拦住他,这时只听前方呲地一声刹车尖响,一辆黑色奥迪稳稳停在巷口,紧接着司机下车亲手打开了后门——是林炡。
“没事,”林炡示意吴雩上车,然后向步重华点点头:“我送他回去。”
步重华开口就一哽,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见吴雩已经低头上了车,把头仰在后座靠背上,车窗外大街上的灯光勾勒出突兀的、弯折的咽喉线条。
“……”步重华压低声音问:“你说这件事不用我插手,由你来处理,这就是你处理的结果?”
林炡叹了口气,“不,这是你插手的结果。”
他们两人站在离车门两三米远的路灯下,空气中隐隐有些对峙般的意味,林炡向后指指远处警笛闪烁的酒吧:“我早就知道这个地下拳场了。你是不是想不通我为什么到最后一步才鸣枪,为什么不从一开始就干脆取缔这种高危行为?”
这简直是明知故问。
“因为我明白堵不如疏的道理。你把一头猛兽囚禁在由各种规则、制度、文法条例构成的陌生社会框架里,这是不人道的,你得给它找个发泄的出口,一味控制和劝阻会导致矛盾最终爆发并且很难收拾——比方说像现在。”
像吴雩群发辞职申请,连警察都不想当了的现在。
“野兽。”步重华讥诮地重复这两个字,抬起一边眉梢:“我没想到你竟然会用这个词来类比一个至少曾经也高度社会化过的人?”
林炡说:“是的,没错,我用了这个词。”
步重华一张口,还没说什么,却只见林炡向后往车门方向瞥了一眼,回过头声音极轻地问:“你听过那个关于屠龙英雄的故事吗,步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