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办三件事,杀匈奴令(2 / 4)

这个“杀匈奴令”相当简单粗暴。

杀胡令共分为三道条令:

第一,“漠北匈奴,敢称兵器者斩之。”

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说:“只要你在漠北的草原上只要看见有匈奴人拿着兵器,一律斩杀。”

第二,“与官同心者留,不同心者听任各自离开。”

这句话的意思是:跟官府有着相同心思的人留下,不同心思的人任由其离开。

第三,“若有汉人斩杀匈奴人,可以凭此匈奴人的项上人头获得奖赏。”

众人可以想象得到,当这条法令出台后,无数江湖人会何等肆无忌惮地屠杀匈奴人,为死去的同胞报仇。

前面两条算不得什么,最狠辣和阴毒的就是最后一招。

这一招前世无数人用生命证明过,这招相当的有用。

官府只需要发布这个命令,自然也就会有无数人甘愿冒着生命危险,跑去漠北的草原上猎杀匈奴人。

而且,这些人属于自发自觉的行动,就算是惨死在漠北的草原,被匈奴人斩杀,官府也不需要拿出一分钱来赔偿给这些人,可以大大的减损官府衙门的开支。

至于开支出来的奖励,也是一种内生的循环。

杀入漠北,猎杀匈奴人,你回来之后总得消费吧!

无论你干什么,只要你消费了,那么整个漠北的经济和民生体系也就彻底盘活了。

现在兵荒马乱的时候,百姓成了穷人,身无分文,自然百业凋零,经济崩溃。

但是,借助于这个“杀匈奴令”,贾环就可以轻松盘活整个漠北的经济体系,甚至于不费一兵一卒,就可以让匈奴人整日惶恐不安,生活在阴影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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