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之前到底是在哪种城市当警察啊?高谭重案组也不过如此吧!
我低下头。踩住油门,尽量让车驶在马路中间,防止其因为撞上什么东西而停下。我还快速开启了警车上的警笛,不过这意义已经不大了……周围那密集的枪声已足以将附近的其他巡逻车引来。
警车的玻璃很快就全碎了。至少有十余发子弹窜入了车内。那几秒钟,我就像是跳进了满是食人鱼的鱼缸,连我自己也说不清身上中了多少枪。
在失去意识前,我记得的最后一件事就是……队长查理把我从车里拖了出来。那一刻。他脸上的表情我永生难忘,我明白了,他真的如传言一样是个同性恋。而且对我有好感。
喂!信息量好大啊!
在医院休养了半个月后,医生告诉我,我可能再也无法回到原来的岗位上了。
于是你就辗转到了一个偏僻的乡下小镇当了警探?
初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倍受打击。
可后来,我逐渐意识到了……这是上帝给我的启示,是时候从那条善与恶的前线上退下了。
我本该死在那条街上的,但我没有。很少有人会有第二次机会,而我得到了,所以我要珍惜。
于是,我向上级申请,调离了大都市,带着妻子和女儿来到了一个平静的乡下小镇,当上了这里的探长。
临走前,我给查理队长留下了一封信,内容我至今记得——好多事情总是后来才看清楚,然而我已经找不到来时的路。好多事情当时一点也不觉得苦,就算是苦我想我也不在乎。
这根本就是歌词吧……而且你这是在表达恨不相逢未嫁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