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无声无息进入房间,田伯光大吃一惊,他自信轻功高深,天下少有,没想到被人无声无息的跟踪,若是对方出手偷袭,他哪还有命在。
不过,来人没有偷袭,田伯光就不在乎了,看了一眼林轩面目,心说又是一个初出茅庐的蠢货侠客,这等货色,田爷杀过一百个。
只不过这人真特么帅,田伯光越看越嫉妒,冷这一张鞋拔子脸,喝道:“哪来的兔儿相公,也敢管你田爷爷的闲事,识相的跪地给你田爷爷磕三个响头,否则,爷出门就把你卖了,让你在这群玉院接客。”
蝶舞小心翼翼的看了来人一眼,刚刚出现的生机立刻消散,来人体态轻盈,俊秀无比,穿上女装比她这个花魁还好看。
群玉院作为本地最大的青楼,也有一些兔爷,和林轩一比,这些人简直是烂泥。
林轩对此也是无奈,这具身体可是林平之的,林平之何许人也?金庸笔下前十名甚至前五名的帅哥。
金庸笔下第一帅哥自然是杨过,一见杨过误终身,第二则众说纷纭,林平之,杨康,慕容复,宋青书,夏雪宜等都有资格竞争。
至于段誉,令狐冲,张无忌之类的,则是要更靠后一些。
在这其中,别的帅哥都是面如冠玉,英俊潇洒,唯有林平之,长得比较“娘”,练了辟邪剑法之后,更特么如此,林轩甚至怀疑,自己穿上女装,是不是能过美过任盈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