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了头剥了皮的兔子不喊不叫,一只雪白的身躯在滚水之中时隐时现,带着葱香酱料的香味。另外一只则在火上烤的金黄焦脆,光是看着就让人口水横流。
“来尝尝吧,我的手艺还是很不错的。”
炖了一锅兔子汤,又烤了兔子肉,方正显然成就感爆棚。
他以前是很喜欢做菜的,还记得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方正最喜欢的就是杀鸡。把奋力挣扎的鸡按住,然后倒挂起来一刀割喉,看着鲜血顺着伤口流淌而出,手中原本挣扎的生命迹象渐渐消失,接着再把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的尸体放入开水之中烫洗去毛,开膛破肚,挖掉内脏,骨肉分离,接着放入锅内或煮或炖,或炒或烤,到最后成就了一盘盘的美味………
那种感觉可是非常爽的。
那个时候每年放寒暑假方正都会去乡下,帮奶奶杀鸡,杀羊,杀鹅,甚至还在牛和猪身上动过刀子,当时方正可是相当乐在其中的。
毕竟这年代没有刽子手,能够合法终结生命的也只有这个了。
不过可惜的是后来母亲说做这种活不好保养手指,会对演奏造成影响,于是方正不得不遗憾放弃了。不然的话,等到大学毕业,他去杀猪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可惜现在大城市里都是工业化的,鸡鸭牛羊肉都是冻好了放在真空包装里等人来挑,这让方正相当可惜,虽然在普通人看来非常方便,可是在方正眼里就少了自己亲自去家禽市场挑选杀戮目标,然后看着它们茫然无知的走向死亡命运的乐趣和享受了。
眼下这两只兔子虽然小了点儿,但是对于方正来说,也算是不错的回味。
而凯蒂也吃的很开心。
虽然之前这位大小姐还在为两只兔子的命运忧心忡忡,但是等吃到嘴里之后,那点儿担心就立刻被抛到了九霄云外,一群人高高兴兴的围在篝火边,喝着汤吃着烤肉,甚至还有些野外露营的味道。
“小红的手艺真不错。”
胡桃啃完一条兔子腿,也是高兴的对着方正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