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四章:延续千年的制度(4 / 4)

【十月,以《北齐律》为蓝本,同时博采兼收魏、晋、齐、梁等各朝法律的优点制定而成。】

【共有十二篇五百条条文构成的新律公布了,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开皇律》。】

【同时,新的政令制度也建立起来。】

【规定刑罚处断的法规,和刑罚以外关于行政、官制、税制的政令,共同形成了这个新的中央帝国的律令制度。】

……

大唐

李世民看着天幕。

“看似平平无奇,却是彻底与过去的时代划分开了。”

一旁蹲在亭外拿着树枝戳蚂蚁的小李治抬头看了一眼天上,又低头道:

“有什么区别?不还是北齐法律改的吗?”

李世民瞥了一眼他。

“哼,无知小儿。”

“玩伱的蚂蚁去吧。”

看着一旁的捂嘴偷笑着的长孙皇后和小兕子,小李治鼻子都气歪了。

扔掉手里的树枝,双手叉腰气呼呼道:

“那天上不是说以魏晋齐梁的法律为本吗!”

“那魏晋齐梁的恶人那么多,他法律能好哪去!再说要是真好,隋朝能那么快就亡!”

李世民捻着胡须斜睨着他道:

“我不跟你扯隋亡的原因,就跟你说说他律令为什么是于南北朝划分开的产物。”

“我问你,如果你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这天突然收到本地大贵族一位郡公批的一张条子。”

“上面写着,命令你某年某月某日去城外小河边为新修的水渠运沙土,你去不去?”

小李治叉着腰抬头道:

“当然不去了!我傻啊!”

“他有正式政令和公文吗……”

说着说着,他愣住了。

是啊,没有条文,就算是关陇勋贵或者“崔卢李郑”这些顶级豪门,打的条子就只是一张纸而已,不能作数的。

政令一同,皆出于公门,国家是理论上的唯一权威。

但在南北朝的时候,就得去了,因为郡公是世家大族,本地爵位最高的大老爷,他的条子不能不听。

李世民看着突然呆愣住的小李治略有些诧异。

这小子这么快反应过来了?

不愧是朕与观音婢的儿子!

李二凤夸了自己一波,随即悠悠道:

“别说一个郡公的条子,哪怕是朕写一条诏令去命令一个百姓运沙土。”

“都做不得数。”

“但在新律令制度下,政令、征调都要由三省六部以及统辖的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的正式令文为依据。”

“因为不经过中书省决定和草拟,门下省复核后发出,尚书省再下发其余部门,部门的公人再去下令。”

“这条诏令就是一张白纸。”

“不做数。”

……

终于写到功绩盘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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