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的菲莎也提前知道了狼牙部落的到来,她第一时间带着几十只狗子,顶着三头鹿和五筐铁锭,来到狼牙村,奉上了自己的见面礼。
狼牙部落的野民猎手看到一大波狗子袭来,差点操起了长弓。
但是有里奥陪着,菲莎一点都不带怕的,穿着她的亚麻袋筒衫和彩色羽衣,带着荆棘王冠,昂首挺胸的走进人群里。
“我,聪明的菲莎,狗头人之王,送野民礼物,做我的新邻居!”
但凡是河湾出现新事物,她都要掺和一脚,彰显自己的存在,仿佛能够以此获取某种社会地位。
但不得不说,这个做法确实有效,至少现在,河湾没有人把她当一只普通的狗头人。
也不知道菲莎是真聪明,还是假蠢,完全受不得夸,但凡有人说她一句好,她就要十倍还之。
村里的妇女将烂掉的亚麻袋修剪成无袖筒衫,高价卖给菲莎,并且夸赞菲莎穿着真好看。
然后整个狗头人部落就穿上了破烂的亚麻袋筒衫。
受此启发,许多村民靠着和狗头人交易各种破烂,狠狠赚了一笔外快,而狗头人山谷也堆满了各种没用的杂物。
但不知不觉中,狗头人和河湾领的关系就这么无形中加强了,村民开始对狗头人的存在习以为常,而不是充满蔑视和敌意。
特别是拥有了炸药桶后,狗头人开矿的速度十倍提升,多余的劳动力继续建造铁炉、收集木材、冶炼铁锭,让生铁锭的产出翻了几番。
菲莎不再局限于用铁锭和铁矿石交易粮食,还会换取部分布匹、绳索、箭头、铁钉以及加工好的木材。
甚至雇佣河湾的工匠,在狗头人山谷里建造房屋和水坝,提高族人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