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文上前拱手道:“公子很是喜欢,当面便试了一番,贴身的很,公子还让崇文多谢女王的礼物。”
听到这些,沙雅捂嘴一笑,回道:“自然贴身,我让人把他原本那件拿了过来,照着比例绣的。”
连着三日,带着几名婢女连夜赶制,自己的手上不知道被扎了多少下。
终是在秦军要出发时绣好,虽然大部分都不是沙雅自己绣的,可上面的龙和凤,却是她亲手绣的。
“那是那是。”王崇文笑着附和。
“这件事办的不错,我记下了,以后必然重谢,还有,也别叫我女王了,以后我便是这大漠的郡守。”
王崇文拱手称是,内心却是感叹:“给女王办事真不容易,还得两头瞒着,只希望明日公子定要穿上那件披风呐。”
沙雅找上自己,让他去帮忙送衣服,王崇文本不想去,这几日里,他都没去找公子。
大军开拔在即,若是让公子看到他,保不准又要带他去漠北。
舟车劳顿,这骑马哪有坐马车舒服?
可大军开拔,连公子自己都是骑马,王崇文哪敢坐马车?
只想着不要被发现,好留在这大营歇息快活。
奈何,公子的女人让他去送衣服,他怎能不去?
对沙雅,他自然没有什么坏心思,只有尊敬,这可是公子的女人,自己可不敢有什么想法。
只是感叹,少男少女多羞涩,两人一个是一国之君,另一个是未来帝国的掌舵人,男欢女爱为何还这般遮掩。
待到王崇文离去,沙雅这才心定了下来。
喃喃自语道:“但愿……投靠大秦的选择,不会错。”
以后自己的族人,便是大秦的子民,生活好坏,还是得看上面的意思。
多加打点,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