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林朝阳终于收到了来自《沪上文艺》的稿费单。
这次他投给《沪上文艺》的稿子还是篇短篇,但篇幅要比《牧马人》长了不少,足足两万八千字。
《沪上文艺》给的稿酬标准是千字六块,可比《燕京文艺》大方,让他一下子收获了168块稿费,比他在《燕京文艺》上发两篇的稿费都高。
还是字数多好,真赚钱!
不过还有个遗憾就是,给《沪上文艺》投稿他用的又是新马甲,延续之前的思路,笔名直接用的小说男主人公的名字。
正所谓狡兔三窟,哪个好作家没有几个马甲?
要是用上“许灵均”这三个字,千字稿费高低还得再涨点。
做人不能太贪心,林朝阳告诫自己。
下午上班没事,林朝阳捧着一本浩冉的《金光大道》。
当年他还是个文青的时候,为了彰显逼格,外国的名著读了一堆,可国内很多名家的作品却不屑一顾。
现在人成熟了,也有时间了,倒是想把这些作品好好恶补一番。
浩冉的作品是典型的“三突出”创作原则的产物,即在所有的人物中要突出正面人物;在正面人物中要突出英雄人物;在英雄人物中要突出主要英雄人物。
五六十年代,《艳阳天》《金光大道》成就了他的高光时刻。但在改革开放之后,他的这种创作风格又迅速成了老旧过时的东西。
这里面不仅有文学风格本身的更新迭代问题,也有很大的政治因素影响。
刨除政治因素,林朝阳始终认为像《金光大道》这些作品是值得肯定并且应当流传下去的。
有人说文学不能是千篇一律的歌颂,可也没说就得逮着下水道描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