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6章是要给林朝阳树碑立传的
八月一晃过了大半,外界关于版税付酬制的争论以及对林朝阳的批判声仍在持续。
近一个月时间里,各地报纸、杂志上多有此类文章,其中除了部分文章是科普“版税付酬制”为何物的之外,其他绝大多数文章都以批评为主。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有很大的原因是在于,那些赞同版税付酬制的群体不敢发声。
为什么不敢发声?因为只要你出言赞同林朝阳的做法、赞同版税付酬制,那你就会立刻被打成拜金主义、金钱至上主义者。
这年头大家还是很爱惜名声的,谁愿意平白背上这样的污名?
这样的寒蝉效应一旦发酵到某种程度,很可能完全颠倒黑白,真正将林朝阳钉在耻辱柱上。
林朝阳自然不可能坐以待毙,不仅是他,文学界的同仁们也不可能坐视不管。
我们这些作家好不容易才给自己争取点权利,你们当记者的可好,一张嘴、一闭嘴,我们就不配赚版税了?我们拿版税就是拜金了?你们写报道怎么要稿费呢?工作怎么还收工资呢?以李拓为首,在筹划了十多天后,燕京作家圈终于开始对这股新闻报道开始反击。
1984年8月21日,《燕京日报》发表文章《三问<羊城晚报>,版税付酬何罪之有?》,文章署名李拓;
8月22日,刘昕武在《中国青年报》发表标题为《版税付酬制度是作家与出版社的双赢合作》。
8月25日,新一期《人民文学》上出现一篇文章,标题为《也谈版税付酬制度利弊》,署名为《人民文学》现任主编王濛。
不到一个星期时间里,连续三家重量级媒体上密集发表了关于版税付酬制度的看法,这些文章作者并非同一人,但观点却出奇的一致:版税付酬制度利大于弊,可以鼓舞广大作家的创作热情,是值得提倡的好制度。
除此之外,这些文章中也不约而同的提到了最近一个月许多媒体因为版税付酬制度对于林朝阳的批判与攻讦,表达对于这种行为的愤慨。
“明明是惠泽举国文字工作者的制度,并且与出版社风险共担,怎么到了某些媒体的嘴里,就变成了拜金主义?
那些口口声声指责他人‘拜金’的媒体是否可以反省自身,假大空的鬼话说多了,真把自己当成了道德圣人?”
三篇文章里,李拓所写的《三问<羊城晚报>,版税付酬何罪之有?》态度是最为激烈的,几乎是指着那些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批判版税付酬制度和林朝阳的媒体们的鼻子在骂。
《燕京日报》虽然是地方报纸,但沾上“燕京”两个字,也算是半个中央级媒体,《中国青年报》和《人民文学》就更不用说了。
三家权威媒体如此密集的发表文章表态支持版税付酬制度的和林朝阳,一下子便将此前一个月时间里那些媒体上的谩骂与攻讦的声音给压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