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程,那就是不会往京城方向走了,沈毓慌了,他可不想去边境蛮荒之地。
“这位大哥,我是京城沈家的少爷,能不能麻烦大哥送我回去,我一定重金酬谢。”
祝锋目光复杂,然后断然摇头:“我们这一趟出门足足三个月之久,必须得回家,短时间是不够人手上京的。”
沈毓哀求:“大哥你帮忙想想办法,只要你能送我回去,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
祝锋摇头起身:“不是钱的问题,而是船上弟兄都想家了,这一路匪寇众多,好多兄弟都受过伤,得回去好好养一阵子。”
络腮胡子朱老三端着饭菜进来。
“少帮主去忙吧,这小子交给我照顾就是了。”
祝锋起身,拍了拍朱老三的肩膀,两人眼神短暂交汇,然后若无其事的错身而过。
祝锋去到旁边的房间还能听到朱老三爽朗的声音:“小兄弟我跟你说,咱们东越可有意思了,鲍鱼你吃过吧?贵吧?嘿,我们那里退潮之后礁石上随手就能捡到,还有你们那些贵人最喜欢的海参、生蚝,你们看见的都是死的、晒干的,你见过活的吗?”
别看朱老三五大三粗的,但性格很爽朗,很会开导人,有他忽悠,定能让那小少爷心生向往,然后......一脚踩坑里。
祝锋被自己这个想法逗笑了,打开旁边的盒子,里面是一盒金子,附带一张纸条,没有署名,但这金子是沈宁给他的,要他半路去捡个人。
纸条上是要求,简洁明了:活着,自食其力。
这位小少爷不知道怎么得罪了自己姐姐,直接把他发配出来。
给的金子只是他捞人的酬劳,可不附带沈毓的生活费用,等那小少爷被朱老三忽悠到了东越,人生地不熟,还得想办法维持生计,啧啧,惨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