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大堂内,卫家三口站在一边,沈姝不在。
卫家三口看着她,卫长庚神情冷漠,目光仿佛能吃人,卫夫人更是眼里含着怒火。
可笑,明明是他们自己偷了东西,现在这贼人还恨上物主了。
卫从文站在父母后面,神情复杂的扫了沈宁一眼,倒是没太大情绪,他跟沈姝感情掰了,但也不会喜欢沈宁,顶多是有点儿后悔罢了。
公堂之上坐着顺天府尹陶光义,容貌端正,目光威严肃穆:“堂下何人?”
沈宁回答:“沈书缘之女沈宁,拜见陶大人。”
陶光义问:“沈姝带去的嫁妆可是你安排的?”
沈宁:“那本来是我的嫁妆,因为一些荒唐的原因,最终转给了沈姝。”
陶光义又问:“那御赐之物本是你父亲荣耀所换得,为何放进嫁妆里?”
沈宁不卑不亢,从容回答:“回大人,自父母死后,我们姐妹三人没了长辈,二房叔父和堂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将他们的家财挥霍殆尽之后还觊觎大房财产,按理这些东西都该由弟弟沈毓继承,可他实在太过年幼,心性未定,难当大任,加之当时我孝期已满,与卫家婚约在即,我故意将御赐之物放入嫁妆名单,是为将他们带在身边,借由卫家的身份将它保护起来,等到弟弟长大懂事,再归还便是。”
“后来出了意外婚事换了人,但二房叔父和婶娘咄咄相逼,我思量再三,决定不拿回嫁妆,沈姝也是沈毓的姐姐,且御赐之物不能乱动,放在沈姝名下也一样,哪曾想这才半年不到,竟然变成这副模样。”
沈宁回答得从容,仿佛不需要思考,只是叙述一件过去的事情,莫名的让人信服。
陶光义颔首,还带着一丝夸赞:“你的考量是对的,但有些时候人算不如天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