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之所以能够击败哈德森,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正是他一
直隐藏实力,晋升高环。
菲娜嘴角微微扬起,开口道:「叶芝阁下贵为艺术神选,能来我校任职,是我校的荣幸……据我所知,您是艺术神选的消息,应该还没有流传于外界?」
叶芝有心低调,可是佩伦实在是个不稳定因素。
他心中轻叹一声,面不改色道:
「在我的老家有句俗语,树大招风,因此,我并没有宣传这个头衔的打算。」
菲娜微微一笑,恰似春风拂过冰潭,点头道:
「正如洛林大帝的谚语,‘人怕出名猪怕壮",越是声名显赫越可能从高空跌落,我很能理解你的心情。」
叶芝:「……」
得,以后用成语之前查一查,没准洛林就已经把这词儿给发明出来了!
夕阳整个沉入山头,天幕变作绛紫色,再晚些,河畔的小酒馆里就会变得愈加热闹。
佩伦恍然地道:「我想起来了,我还得给我家的枭熊喂晚餐,请容我先行一步!」
理查德心知,佩伦八成又是去酒馆鬼混,也不拆穿,看向菲娜校长恭敬地道:
「校长,那就由我安排叶芝男爵的住所,明早带他参观一番剑河大学,再介绍一下有关事项……您意下如何?」
菲娜校长手持蓝宝石法杖,点头道:
「我的确尚有公务要处理,就由理查德代我接待各位。叶芝男爵、坎德拉大师,失陪了。」
她的法杖顶部宝石闪烁蓝光,以瞬移术于原地瞬间消失。
不多时,三匹马拉动着一架黄铜马车赶到,理查德邀请叶芝一行人登上马车,道:
「在我校的讲师,出行时都配有专门的马车,至于住处,按照校长的意思,给你安排在剑河河畔的独栋行馆。」
叶芝点头:「有劳了。」
马车绕过拱桥,沿着石砌大道驶向河边的行馆。
金发碧眼的文艺少女,望着离去的马车,感到心脏砰砰直跳。
「艺术神选!」艾尔莎心中满是震惊,脸颊带着仰慕的红晕,「难怪他能够写出那样的诗篇!」
身为公爵之女,艾尔莎虽很听家长的话,但也有任性的一面。
有些不喜欢的课,她不仅不会上,还会向父亲抱怨。
很让艾尔莎感到奇怪的是,每回自己抱怨过后,那个老师过几天就不见了人影。
「叶芝男爵,似乎要担任诗人学院的老师……」
艾尔莎抬头幻想,喃喃道:
「只要我的学业足够优秀,是不是就能够进入他的视线……」
艾尔莎暗自点头。
「决定了,就从今天开始用功!」
*
夜色笼罩。
河水波光粼粼,倒映着灯火通明的行馆,马车停在一座带有后花园的独栋宫殿前方。
据理查德所言,这座行馆曾入住不少王子与名门望族,而叶芝留在剑河大学的期间,便可在这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