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能把自己的忧虑上报给朝廷。
最后天子给他找了一个办法,就是让士兵在本地结婚,本地成家,家都扎根在金城,自然不会再想着离开。
田臧得到天子提醒之后大喜,于是就准备了这场相亲的活动,要是效果好的话,他打算每年都举办一次,这样要不了5年时间,金城就可以变得和关中一样。
“来了,来了!”这个时候几辆马车出现在营房门外。
田臧道:“赵屯长,先带这些客人去招待所。”
“诺!”
在赵忠的指引下,一辆辆马车停靠在营房旁边的招待室。
随着时间临近中午,马车越来越多,汉军营地也变得越来越热闹了。
为了给这些老丈人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田臧命令军司马李炜,带领这些人参观士兵训练和他们的营房。
烈风他们进入汉军营房之后,有点不敢相信,这是普通士兵居住的房子,房间是砖石制造,被打扫的一尘不染,比他看过的所有房屋都要干净都要好。
汉军士兵的衣柜里面更是摆满了,连他想象都想象不出来的漂亮衣服。
这是当兵?
只怕高原上大部落的首领都没有如此多的衣服。
这些汉军士兵比起来,烈风觉得自己就像一个乞丐。
“来来来,各位老乡,来看看我汉军士兵的训练!”李炜热烈招待道。
因为要相亲,自然没有安排太激烈的军事心理,只是经营性最简单的队列训练。
即便是这样,简单的队列训练,也让烈风的这些人震惊,汉军这些士兵队列统一整齐,十个人的动作就好像一个人的动作一般,烈风这些人都是打过仗的,自然明白这意味着什么了。
这意味着这些汉军士兵都是极其强大的精锐之师。
“难怪强大的大月氏人和匈奴人都不是汉军的对手,这样的军队足够横扫天下。”烈风感叹道。
当然仔细看了这些士兵之后,他们终于放下了最后的担心,因为这些汉军士兵的确是良配。
大汉开国已经有10年时间,这些士兵青年成长的过程,是在大汉的盛世当中,饥饿已经成为了他们很遥远的记忆。
这个时代的人本就身材高大,加上大汉这些年充足的粮食,这批士兵可以说个个人高马大,加上他们普遍接受了小学义务教育,每个人都神采飞扬,内心有一股儒雅的气质,他们是大汉开国以来素质最高的一批青年人。加上他们穿着帅气的春秋常服,每个人看上去都是一等一的帅小伙。
和大汉的军人相比,自己部落的小伙,身材矮小,气质猥琐,整个人就显得脏乱差,尤其是这两相对比,震撼更加强烈。
所以这烈风这批是满意汉军士兵的。
到了午饭的时间,田臧热烈对烈风他们笑道:“来来来,我们到其他地方用餐,把这里留给这些年轻人,让他们自己相处交流。”
“本将带来了长安城最好的甘蔗酒,今天我们不醉不归。”
烈风笑道:“将军既有邀请,我等自然恭敬不如从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