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章 民国落魄千金(二)(4 / 4)

同年,生母韩氏便带着原主改嫁。

韩氏那时还算年轻,也才二十多岁,容貌出色,性情温柔。

韩氏虽然读过女校,骨子里却是那种以夫为天、贤良淑德的传统女子。

所以,她二嫁的丈夫傅兴邦条件还不错,最早的留学生,回国后开了报社、出版社。

有才华,更有些家底儿。

又所以,韩氏能够带着原主这个唯一的女儿一起进了傅家。

傅兴邦这个继父,对待原主算不得“视如己出”,却也没有太过苛待。

他就是把原主卢雪凝这个继女当成了寄养在家里的亲戚,不亲近,也不嫌弃。

龙岁岁:……当然不嫌弃!

卢雪凝又不是纯粹的“寄人篱下”。

她自带食宿费的,好不好?

是的,卢雪凝虽然没了父亲,父亲也是因为生意失败而自杀。

但,卢父临死前,还是给卢雪凝留了一份遗产——雪庐。

一栋东西结合的小庭院,二进的院落,有亭台楼阁,还有西式的别墅。

这是卢父在卢雪凝出生后,购置的地皮,并亲自绘制图样子,命人专门为女儿打造的。

当年他生意失败,需要资金周转,卢父也没有想过变卖雪庐。

咳咳,好吧。

卢父不卖这套给女儿的房子,不只是因为爱,也有其他的原因。

其一,那个时候,租界还没有扩张,雪庐在租界之外,价格自然不会太高。

其二,卢父的资金缺口太大,即便是卖了房子,也补不上。

挣扎无力,卢父也就不再挣扎。

与其全家去死,还不如死他一个,将仅剩的遗产留给女儿。

作为临死前的父爱大爆发,卢父做足了安排。

这套雪庐,所有的产权都落在女儿卢雪凝的名下。

韩氏若是不改嫁,可以带着女儿住在雪庐。

可若是韩氏改嫁,雪庐就会被租出去,租金全部归卢雪凝所有。

为此,卢父还专门找了魔都最好的律师,进行了方方面面的公正,并委托律师进行监管。

韩氏再嫁了,带着女儿去了傅家。

律师也按照卢父的安排,将雪庐租了出去,并将租金用于卢雪凝的衣食住行学等方面。

可以说,卢雪凝虽然跟着母亲去了傅家,却从未花过傅家的一分钱。

相反,韩氏以及韩氏所出的一双儿女,或多或少都占用了卢雪凝的一些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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