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民国落魄千金(二十二)(1 / 4)

雪庐有了名声,雪庐的主人,那位好几个郭嘉领事夫人的密友mISS卢,自然也在某几个圈子格外有名。

有些哪怕不熟悉魔都文化圈、上流社会社交圈等,只要多看报纸,也能经常看到mISS卢的新闻,继而听说她的很多故事。

生父早亡,临死前将雪庐留给了女儿。

生母带着她再嫁,她却不是拖油瓶,而是自带雪庐租金的借住着。

哦,对了,mISS卢的继父也不是无名小卒,两三个月前,闹得纷纷扬扬的“湛卢卖书”事件,就跟mISS卢的继父傅兴邦有关系。

这位傅先生,自己要做生意,却偷偷指使妻子偷了继女的雪庐去抵押。

三千块大洋啊!

等等,原来三千块大洋的出处,就是这个啊。

mISS卢应该没有追究雪庐被偷偷抵押的事儿,还帮忙把债务都还清了。

随后报纸上,还有mISS卢亲生母亲刊登的断亲声明。

哎呀,这都断亲了,mISS卢还能在年前给亲妈、亲弟妹送年礼,就已经非常的孝顺、宽厚了呢。

毕竟按照规矩,女子再嫁后,却还偷偷侵占前夫的财产,是绝对不被允许的,是要被人唾弃、控诉的。

mISS卢没有计较,就已经是对生母的孝道。

而这份母女感情,也该到此就做个了断。

随后,mISS卢的种种照顾,只是她人品贵重,而非义务。

邻居中,果然有知道雪庐及其主人故事的人,他赶忙将自己知道的、听到的、猜测的内容都说了出来。

邻居们听了故事,都被郝氏弄得无语了。

又不是自己的亲孙女儿,也没有养过人家,哪里来的脸充长辈?

听她刚才那话里的意思,还想一家人都来赖上人家mISS卢啊。

怎么?

后头的婆家,还想去住人家前夫的房子?

以什么身份?

又有什么名头?

这,根本就是名不正言不顺啊。

如今的年代,山河破碎,百姓疾苦,但即便是普通人,也保有着骨气。

郝氏刚才的言行,真的让邻居们无法赞同。

人可以穷,却不能没有骨气啊。

又不是真的过不下去,不说韩氏了,就是郝氏年纪也不是太大,完全可以做活。

还有两个孙子孙女,也都十多岁了。

他们附近的住户,就有不少七八岁的小毛头,去街头擦皮鞋、卖香烟、卖报纸……

十多岁的孩子,都能去工厂做工,去店铺当学徒了呢!

一家四口,既没有重病、残废的,也没有两三岁的奶娃子,只要肯吃苦,总能挣到钱。

为什么非要这么不要脸的赖着一个同样年轻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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