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你们只负责当观众。”
“啊?”
一干欧洲异人面面相觑,让自家院长替他们冲锋陷阵,旁边还是来自北美的暴发户亲戚,这让他们看着,脸面都丢完了。
但还没等他们说什么,塔伯食指一挥,脚下的黄沙瞬间化作绳索缠绕在自己学生身上,虽然能够凭借自身修为挣脱开,但这也是塔伯表明了态度。
见到自家学生识趣在自己的魔法下老实坐稳,艾萨克·塔伯这才走到自己的骆驼旁,开始脱下自己的马甲,换上一身行军作战服,同时也解开了放在骆驼上的行囊。
嘴里也在念念有词。
“我知道你们一直在想输给王一先生是因为你们对魔法的修习还不到家,这次只要能在这里找到那位跟伟大的梅林相同位格的埃及大祭司伊莫顿留下来的资料,或许你们就可以跟王一先生再打一场。
孩子们,当你们带着这种想法来挑战王一先生时,你们就已经输了,因为你们这是从潜意识里觉得伟大的梅林留给我们的东西无法胜过王一先生,如果是这样,那你们就不配为弗拉梅尔学院的学生。”
那个王一的老熟人塔伯特刚要开口解释,就被塔伯伸出食指制止。
“我要你们明白一件事,从过去到现在,异人从来就不是主角,我们只是掌握了一些别人不懂的东西,不代表我们就优于普通人。异人是人,普通人也是人,人被杀就会死,而能够杀死普通人的方法同样也能杀死异人,尤其是现在。
所以孩子们,魔法师也好,战士也罢,其实本质上跟东方的武学一样,就是一种强身健体,锤炼精神的方式。真要杀死一个人,打败一个对手,时代已经给出了我们答案,最好的方式就是用这个,这个可比魔法好使多了。”
当艾萨克·塔伯转过身时,身上已是全副武装。
手持霰弹枪,几颗手雷挂在腰间,而在他背后还挂着一挺汤姆逊冲锋枪和两个弹鼓,两把韦伯利左轮挂在大腿两侧,而在艾萨克的胸口,一枚勋章挂在那里。
“重新认识一下,弗拉梅尔·艾萨克·塔伯,英国皇家空军上尉。”
不是哥们,你不是拿着邓布利多的剧本嘛!怎么换成白袍法师萨鲁曼了啊!看着艾萨克·塔伯的一身行头,王一挑眉,心里吐槽之余,也朝旁边的钱博尔使了个眼色。
这位也是心领神会骑上骆驼,掏出了他最喜欢的斯普林菲尔德步枪,又称之为春田步枪,正宗美国货。
如果单论玩枪,钱博尔这位军火商之子,先天异人的能力与枪最是搭配。
王一也同样翻身骑上骆驼,双持勃朗宁,一把汤姆逊冲锋枪也挂在边上,咧起笑容。
“我觉得我这趟埃及之旅最大的收获就是认识了塔伯先生你这位朋友啊。”
看到王一如此娴熟的掏枪,艾萨克·塔伯脸上也露出遇见知音的表情,同样回道。
“我也是如此啊,王一先生。”
两人对视一笑,缰绳一挥,三匹骆驼就载着荷枪实弹的三人冲上沙丘,带着滚滚烟尘朝着远处的营地杀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