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坊,林轩家中。
林轩手握一只笔,正在唯一的一张桌子上作画。
周明杰在林轩对面,正襟危坐,小心翼翼地看着林轩作画。
良久,一副肖像画跃然纸上,正是之前刺杀过他的绿衣人,到了城内,林轩便把他的尸体送去了义庄。
“这是……”
林轩笑道:“老哥,你认识这个人吗,是不是你们青叶帮的,我看他之前可是穿着绿衣的。”
周明杰仔细地看了此人一眼,摇了摇头,“没有,从来没有见过此人,我在帮中的权力也不大。”
林轩将纸张一折,扔给了周明杰,又将手中的笔扔给了他。
周明杰连忙接过,将笔拿在手里,仔细地看了毛笔,毛笔笔杆是麻花状,中央裹了一小圈金漆。
他心中忽然有种感觉,“这原本是一对儿笔,还都折断过,把两个笔杆缠在一起,又用金子融了,接在了一起?”
他将笔握在手中,登时有种奇异的感觉,仿佛其中蕴含了一股特殊的力量。
他心念一动,原本普通的毛笔,变得坚硬如铁。
笔尖锋芒,更是宛若神兵利刃,而笔身的金漆内,好似有股奇异的力量,好似能影响人的心神。
“这……这……这是神兵啊!”
“怎么样,你感觉有这笔在手,能不能把你们帮主拉下马,自己做帮主?”
“这……”周明杰顿时迟疑了。
虽然青叶帮主陶峰和他一样,都是后天小周天上品,但是他武功却是远不如陶峰。
而且陶峰无时无刻都在手下保护之中。
他的那些亲近的手下,几乎是死士一般,其中更是有三十人的弓弩队。
若是他忽然刺杀,很有可能一下成功,因为这支笔竟然好似有迷惑心智的异能。
但是在刺杀完之后,那他也就完了。
呜呜呜呜呜!
林轩听到了水壶开水的声响,顿时眼前一亮,“好了!”
他走到灶台上,用抹布捞出了一只小巧宛若香炉的紫金炉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