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当青春和军校相遇,肩上就多了责任和担当(4 / 4)

如果说授枪是军人的第一次成人礼,那么授衔,绝对称得上第二次成人礼。

礼毕,也就意味着,真正成了一名军人了。

部队有句话叫做神圣使命挑两肩,铮铮誓言入心潭。

说得就是授衔。

当绿色的肩章挂在领口那一瞬间,多的是责任与担当。

别看只是轻轻的一个军衔,那承载着不可言喻的重量,简单的一道杠,是国家赋予的责任。

有了军衔,以后就彻底摆脱新生的身份了啊。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当青春和军校相遇,肩上就会多了一份担当与责任。

从穿上军装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头顶边关月,心系天下安,当兵走四方,时刻听召唤。

这不仅仅是奉献,更是一种信仰。

新学员暂时可能还搞不懂。

看到陈钧这么急着催促大家,何京还抬头打趣着说道:“班副,半个小时呢。”

“我就是换盔甲也该换上了,没事,不着急。”

闻言,陈钧笑着穿好了常服,老神在在道:“不急?”

“那你们别急啊。”

“反正整个第三小队营房宿舍附近,就一个水房,别处没有军容镜,就水房有一面大镜子。”

“你们难道等下,想要跟几个分队几百人挤一个镜子嘛?”

“难道你们就不想在授衔的时候,穿得更帅一些嘛?”

“既然你们不急,那我先去照镜子了。”

陈钧说完,笑呵呵的大步离开宿舍。

“卧槽?!!”

“班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鬼了?”

一班众人反应过来后,速度一个比一个麻利。

提上裤子就开始往外跑。

常服确实能让人变帅,这是所有款式军装中,唯独常服能将“帅”这个属性加持到最大。

陈钧站在镜子前,左右前后的看了看,他本身个头就不算低,一米七九的个子。

原本因为这一个多月训练,被晒的黢黑,脸庞,脖颈处还有爬战术留下的伤痕,穿迷彩服时。

他整体看上去有些凶悍。

但常服不一样,除了穿着不舒服之外,从外表上看,全是优点。

凶悍的气质被遮盖一部分,看起来还有种儒雅又富有攻击力的帅气。

陈钧刚到不久,一班其他七人也争先恐后的跑过来,一个比一个臭美。

何京作为富家子弟,本身气质就不错,穿上常服更显文质彬彬。

可惜,好气氛很快被破坏了。

杨帆穿好衣服,一头拱进水房,结果却挤不到跟前。

一屁股将何京撅到一旁。

“去,你们都人模狗样的,有啥好看的,让我瞅瞅我自己长啥样,一会帅晕你们。”

“尼玛,给我揍他。”何京正照着呢,突然被人撅到一边。

他眼眸立起,连同梁魁,沈从军三人,一同上去按着人就锤。

陈钧站在一旁也没阻止,谁让那家伙嘴那么贱,一来就把所有人给骂了。

当然,他也知道,新训期间大家都攥着劲,练了这么久。

可能,到了该授衔的时候。

都很激动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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