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不知两人底细,但从隐约听见的谈话中,也大致能听出一些东西。
两人应该还不是夫妻,而男子貌似以爱为借口,骗这女孩一起离家私奔。
瞧这模样,应该是出富家女穷书生的本子。
在前世时,他便最为不喜那种阴柔造作,无一点阳刚气概,做事还无半点担当的男子。
你他娘的喜欢就去追,哄骗自己所爱之人与家里决裂是什么玩意?
还进了山,你鼓瑟,我抚琴,双宿双栖,山水为伴,永远在一起,怎么不直接挖个坑,埋一起,直接也省得多事。
真爱一个人,会让其与家里人分别?
而眼前女子,不知是被看护的太好,还是什么恋爱脑的玩意,这样都一副认认真真的模样,让人想不明白。
不过他此行目的是为了与那接应之人接洽,而本身又是外人,不好随意插手,也懒得当什么好人。
林末瞥了一眼身前之人,也不说话,只是衣袖一展。
原本还在躬身行礼,未曾起身的陈世天便瞬间身子一轻,如受狂风吹拂般,踉跄飞起,一个狗吃屎,落在了数米开外。
惹得那曹清漪声声惊呼,连忙上前,将其扶起。
这才发现,单是那轻轻一记甩袖,劲风横扫,竟使得陈世天腿骨尽皆断裂,
换言之,如今他想跑都跑不了了……
想到被曹氏之人追上的后果,陈世天来不及愤恨,竟直接眼眶一红。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看得曹清漪心中又急又怒,顿时杏目圆睁,青葱玉指指向一旁若无其事的林末。
“你这秃驴,不帮就不帮!怎么还随手伤人!”
林末不声不响,并不回话,只是看着那缭绕着薄薄水雾的河面。
无视是对一个人最大的伤害。
“你…………!”曹清漪心头大怒,作为曹氏嫡女,何时受过这种委屈。
可话未说完,忽然远处传来一阵破风声。
六七道黑影急冲而来,速度之快,如雨中飞隼,数息时间便落到了众人身前。
为首一人,大概四四五十岁的年龄,身材高大,容貌甚伟,五官与曹清漪有几分相似。
身穿一袭黑袍,其上以华贵的金线勾勒出数朵半开莲花,看气质便是久居高位之人。
其后众人,气血澎湃,气息灼烈,尽皆武道成就非凡。
“你还要闹到什么时候!”男子一出现,便眉头紧皱,沉声说道。
目光直接落在曹清漪身上,看也不看地上轻声抽气的陈世天一眼。
“为一介外人,欺骗爱你护你的父亲,远离生长多年的家族,甚至偷盗族中至宝,你当真是……当真是太让为父失望了!”
男人眉间出现一抹疲惫,本想怒斥发泄一番,可看着自家女儿泫然欲泣的模样,话到嘴边,却一句重话也说不出。
剩下的只是心疼。
而曹清漪闻声也是一怔,心中瞬间一酸,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可又一言不发,只低着头。
至于陈世天,干脆直接侧过脑袋,不应声。
“回来吧,闹也闹了,你要知道,曹氏才是你的家,无论走到哪,你终究姓曹。”
男子轻叹一声说道
说话的同时,观察着两人着装,重点看向那地上的陈世天。
当看见其怀里略微鼓胀的一片,心中瞬间安定。
他猜的没错,地灵骨是筑基珍宝,武夫炼化后足以蕴养出一副灵骨,增强气血,提升身体底蕴,如此珍宝不是一介普通肉身境武夫短时间能炼化的。
“那天哥应该和我一起回去,他不回,我不回。”
曹清漪心中涌起一阵感动,嘴唇微咬,轻声说道。
说罢,期待地看向金袍男子。
“我会将其放到其他城镇,保证其不死,安安稳稳地生活一辈子。”
男子答非所问,沉声说道。
开什么玩笑,他曹金烈是什么地位?
骗他女儿,偷他至宝,还想一起回去?
他已经打定主意,此间事了,便将陈世天彻底废掉,随后卖至青楼,做一辈子公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