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家和刘家的羁绊,起源于1992年5月份。
那天苏娟回家说朋友给她介绍了一个高薪工作,是去市里做电话接线员,一个月有500块钱的工资,福利待遇都不错。
叶家本身条件就不好,叶宝明又是那种情况,所以苏娟就去上班了。
一开始都挺好的,每天正常上下班,工资也都往家里拿。
变故是从今年年初开始的,苏娟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说公司忙,得留下来加班,加班完已经很晚了,就和同事凑一块睡。
苏娟说的同事就是毛慧静的妹妹毛慧芬。
“小娟好好的一个人,忽然说没就没了,公司那边说是意外死亡,给我们赔了笔钱,就不让再提了。”叶母哽咽着说。
苏娟莫名离世,叶家人自然是不愿意的,集结了好些亲朋好友,打算去讨个公道。
结果是刘旺和毛慧静出面劝说,也不知道他和叶宝明说了什么,硬是把人劝住了,除了公司赔偿的三万块钱外,刘旺还哥两好地给叶宝明拿了五千块钱。
就这样,三万五到手,叶宝明也不闹了,叶母也不闹了。
叶宝明是觉得有钱花了。
叶母是觉得儿子有钱治病了。
就这样苏娟的死不了了之,被一笔带过。
至于雪花灯芯绒事件,叶母本身也不清楚,是后面才晓得的。
5月初的时候,叶宝明手里忽然多了一万块钱。一回家就开始张罗村子里的亲戚,说有个事要做,只要事成了,一家给分一千块钱。
事情很简单,就是一起去一个不良商家那闹,闹得对方道歉就行。
“那衣服的确是锦绣服装店的,不过不是我儿媳妇买的,是刘旺刘老板给我家明儿的。”叶母跺了跺脚,声音高昂里带着嘶哑,情绪明显很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