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勿视,江云轻蹭地转开脸。
“你什么人!怎么在这儿!”
女子脸一红,将衾被拉起遮住身子,“公子真是贵人多忘事,奴家是莺歌呀,昨日宴会上弹琴之人。”
江云轻愣怔一瞬,恍然忆起,“怎么是你?谁允许你在这儿!”
莺歌眨着无辜的眼睛,“公子又忘了,杜老板已经将奴家送给公子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昨个我就跟他说了不要!”
瞥见女子纤细脖颈上点点红痕,江云轻倒吸口气。
察觉到对方目光,莺歌更羞了,娇怯怯低下头,“公子是说不要,但宴席结束后杜老板让奴家服侍公子,奴家扶公子回房,然后公子就……”
江云轻惊愕,“我怎么一点印象没有!”
使劲儿回忆,可昨夜喝的太多,酒宴还没散场就已迷糊,后面事都不记得了。
莺歌水汪汪的眼里满是柔情羞涩,又带着一丝委屈。
商贾非读书清流,素日应酬宴饮之所大多是酒楼甚至风尘地,年轻女子陪宴是常事,虽说江云轻不喜这些,但时下商者大多如此,处于这行避免不了面对。
这些年他纵横商场,穿梭灯红酒绿,不是没遇到过投怀送抱之人,但洁身自好的他只陪着逢场作戏,从未越过底线。
可眼前情景……
“杜老板呢?我找他。”
“杜老板已经走了。”莺歌答道:“天不亮就起程了,昨夜杜老板同公子说过的。”
“奴家服侍公子穿衣。”
江云轻侧过胳膊,避开她手,莺歌见状也乖乖收回手,起身下床,从桌上拿过封书信递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