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伯继续懵。
两个警察也懵了,为首白人挠挠头,“然后呢?”
文森特一摊手,“你们知道葫芦人和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么?”
白人警察一哆嗦,“那个在洛城凶威赫赫,绑架了十多个大富豪的组合?”
喇叭、约翰·威克和马库斯三人组,最近在整个阿美利不家都挺出名的,出名原因不是他们杀伤了多少公职人员。
毕竟,得益于各种媒体报道,官方认证,喇叭三人组从抵达阿美家到现在,打死打伤的多部门职员,还不到一百!
里面伤者众多,真正死的是少数。
有这样的报道,其他州的民众们,对喇叭一伙的杀伤力,是有着很大很大误解的。
喇叭真正出名原因,是他绑架了一个接一个大富豪,联系被那些富豪欺压、剥削过的普通工人,给工人们发钱……
据说至今被绑架的富豪都两位数了。
还能逍遥法外一直在给普通民众发财?这太不可思议了。
甚至好多其他州、其他市,也包括纽约市在内,不少普通人听闻这样的消息,都巴不得喇叭一伙赶快来纽约闹一闹了。
就一点,那家伙真的给普通人发钱啊!
普通民众巴不得喇叭早点离开洛城那个破地方,来他们地盘爽一爽,那么公职人员就……巴不得喇叭一辈子都别来了。
不管他们得来的消息里,喇叭打死打伤的公职人员有多么少,有一点逻辑和智慧的,恐怕都会怀疑这里面有猫腻。
至少这一刻,白人巡警阿德里安·拉塞尔觉得自己是有脑子的,喇叭那喜欢带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面具的小团队,打死打伤的警察、fbi,绝对不是至今不破百,伤者占绝大多数的数字。
若是那样,就冲他绑了那么多富豪的事迹,早就被锤死了。
在阿美家,你哪怕神经病似的抓着枪跑到街头乱扫,杀死一票人,威胁力都远不如绑架一个亿万富豪来的强。
在他话语下,文森特笑着点头。
阿德里安·拉塞尔唰的一下抽出枪,“举起手,我现在怀疑你和极度危险的重犯有关系……”
他的同伴也快速掏枪时,文森特微笑着举手,淡定道,“你确定要抓我进去?我本人一切合法守法,也有的是钱请律师。”
“我不进去,葫芦人和取经三人组,或许还会呆在洛城,我进去了……他们超九成概率会来纽约。”
被人用枪指着算什么?
文森特在自己的故事里,也是一个人能轻松打崩黑帮社团+fbi组合的狠人。
最高峰时期浪迹全球整整六年,六年刺杀生涯无一失败。
伴随他的话,觉得自己还算聪明的阿德里安·拉塞尔,恍然大悟,对啊,这家伙又不是葫芦人和取经三人组,就算真的和那一伙悍匪有关系……
自己不动他,取经三人组还是在洛城浪,动了文森特,真把那伙人引过来,在纽约搞事?纽约的富豪能率先联手撕了他!
富豪们收拾不了葫芦人和取经三人组,难道还收拾不了他一个小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