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结婚以后,男方说什么也不去那套房子去住。
他要是有房产,那还好说。
可他没有,宁愿去租房子,也不去岳家陪嫁的房子里去住。
女方顾及他那莫名其妙的自尊心,一开始也同意了。
后来,她怀孕,婆婆小姑都来了。
婆婆美其名曰,是来照顾她的。
小姑呢,考取了这里的大学,不去住校,反而住在哥嫂家里。
于是,一系列的问题出现了。
女方花钱大手大脚惯了,买个包都成千上万的,老婆婆知道了,哭天喊地,说这是造孽,会天打雷劈。
让女人为自己肚子里的孩子积福。
女人花钱都是花自己的钱,这也不行。
一边是母亲,一边是爱人,男人也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后来,婆婆又说起那套房子,既然不住,还离小姑子学校近,就让小姑子去住。
女方是把那套房当婚房的,自己都没去住,怎么可能让小姑子去。
因为这事儿,婆婆又闹,说女人不把自己和小姑子当一家人。
总之现在闹得很僵,生活习惯,三观作风,都不一样。
天天生活在一起,矛盾累积,现在那个女人已经做了流产手术,跟男人离婚了。
池微末妈妈说完,还是叹了一口气:“有时候,门当户对还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