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抓贼(1 / 4)

重回1978 一勺往事 124 字 6个月前

“都快秋分了,还这么多蚊子?”

“啪!”的一下,杨利民用力拍在自己的胳膊上,把两只花蚊子拍死,随后看向借着小油灯打扑克的谢虎山,韩红兵,陈大喜三人:

“还得再在这种窝棚里住多久,晚晚都是你们傻小子突击队这些人一直值班,是不是有点不公平?”

此时他正坐在一处离地面足够四五米高的窝棚上,放眼四周,在皎洁的月光下,全都是一望无际的玉米地,只有夜风吹过,成片的玉米叶子随风摆动摩擦发出的沙沙声。

这个窝棚的造型就像是四根筷子插在玉米地里,顶部顶着个窝头,出入上下只能靠一个粗绳编的软梯。

它存在的意义是为了防盗,农村不是没有坏人,尤其像是中坪大队这种有名的产量大户,每年都发生有其他大队社员半夜来偷着掰走几百穗玉米的事。

被抓之后还会耍无赖,表示以为中坪大队粮食多土地多,吃得饱饭,就不在意几百穗玉米的得失。

好人就得被拿枪指着?丰收大队就得必须被偷?

怎么可能,中坪民兵又不是吃干饭的。

站在居高临下的窝棚上借着亮堂堂的月光,能清楚看到几十亩地内哪一块儿的玉米叶子摆动不正常,有人在下面穿行。

如果是有人在偷粮食,一经发现,几处窝棚之间的民兵就会用手电筒互相发信号,绕上去抓人,抓到后先打一顿,再丢去大队部。

一般来说,大队部不会把事情搞到惊动公社,但会通知小偷的所属大队来领人。

并且大队会计会一個玉米粒一个玉米粒的跟对方计算,比如这个小偷掰了中坪大队十个玉米棒子,最少害得中坪大队少收一百斤粮食,评不上今年先进,必须赔偿损失,如果对方不赔,那么就再向特派员报案,把对方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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