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院长贩卖出生证(3 / 4)

人贩子问题在他们大唐很常见,对于人贩子,他们大唐也有不同的刑罚。

要是贩卖异邦外族,比如昆仑奴,他们大唐官府是不会理睬的。

可要是贩卖本国之人,那就要严厉处罚。

如果将十岁以下的孩子贩卖给别人做奴婢,那人贩子必须处以绞刑。

如果将人贩卖到私人的队伍里,组成军队,那直接将人贩子流放三千里。

可要是贩卖给别人当做子孙,那就处以三年的牢狱关押。

像医院园长这种情况,怕只是关押几年吧!

北宋。

宋神宗赵顼:拐卖儿童的案件屡禁不止?看来后世也不是什么都好,至少在打击人贩子这一方面做得没有我们大宋好。

对于人贩子,他们大宋的刑罚非常严重,轻则流放蛮荒之地,重则直接处死。

而且对于主动抓捕人贩子的百姓,官府也会给予奖赏。

正是在这一系列措施下,大宋已经很久都没有听到拐卖儿童的案件发生。

在他看来,后世的儿童拐卖之所以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处罚太轻了。

只要对人贩子处以死刑,才能有效震慑人贩子,让人贩子不敢对儿童下手。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