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些书生的法律素质却不高,所以最早出现的讼师便是邓析。”
“邓析了解郑国的法律,醉心于辩论,同情弱者。”
“帮助百姓解决各种纠纷写诉状,打赢了每场官司。”
“在百姓的眼里,只要有各种诉争就找邓析。”
“并且邓析收取的报酬很少,无非是衣服和少量金钱。”
“但邓析的这些叛逆行为让新的执政官头痛不已,便对其痛下杀手。”
“邓析之死,是无辜的。”
“他推动了中国法律制度的完善,促使最古老的律师——讼师的出现。”
“但他奈何口才了得,深受百姓爱戴。”
“触犯了旧贵族的阶级利益,在创造竹刑后难逃死亡。”
“这样一个熠熠生辉的人却落得悲惨的结局,和商鞅的结局莫名相似。”
“同样是为了国家富强而进行改革,但却遭受贵族的迫害,令人唏嘘不已。”
李斯:邓析的赎尸诡论,成了他的催命符。
等到子产去世的时候,继任者询问如何处理邓析。
子产没有交代什么,他知道即将死去的人管不了活着的事,于是让继任者自己处理。
继任者认为自己还能应付,也就按照以前子产处理的方法处理邓析,直到去世。
继任者去世之后,下一个继任者接任执政,他就不像子产那样应对自如了。
因为下一个继任者执政不久之后,邓析出版了一部关于刑法的著作竹刑。
竹刑的出现,无疑增加了邓析在刑法上的名望。
那么郑人有了官司不认可国家的法律,而是找更有名望的邓析。
再加上邓析的诡辩论也确实影响到社会稳定了,这引起了执政者的杀心。
正好有一次郑国发生洪灾,有一个富人被大水冲走淹死了。
有人打捞起富人的尸体,富人的家人得知后,就去赎买尸体。
这人一看对方是有钱人,于是就开出很高的价码。
但是富人家属这边接受不了,于是两边就僵持住了。
可是尸体不能不要,富人家属就准备走司法路子,于是就来找邓析出主意。
邓析告诉富人家属不用担心,那人捞起的是你家人的尸体,除了你家会买没人会买。
那人最后也只能将尸体卖给你家,只需要回家等待就行。
于是富人家属就回去了,也不着急去买回尸体了。
这边捞尸体的人也着急了,也找到邓析请他出主意。
邓析也告诉捞尸人不要担心,你捞走的就是他们家的尸体。
除了你这里,对方去哪里也买不到,等对方来找你。
捞尸体的人听了是这么回事,也回家等着了。
尸体都等到发臭了,两边都没有动静,心里也都很着急。
于是两边只好找中间人去试探对方,双方最后一碰面才知道是邓析出的主意。
于是双方就将邓析给告了,执政者也抓着机会将邓析处死了。
尽管邓析被杀,但留下的竹刑被认定为国家的正式法律,可见他在法学上的造诣是很高的。
虽然邓析个人上有缺点,但他对法律的发展和传播做出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