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的端详,轻轻的抚摸。
好一阵儿都舍不得放下去。
简直像是在看,特别不得了的稀世珍宝。
之前见到了梅殷那里烧制出来的琉璃,那等精美又能卖上大价钱的东西,朱元璋都没有如同现在这般的重视和激动。
这可是粮食!
原来,这就是红薯!
红薯就长这个样!
原来就是这样的果子,能够达到极其夸张的一亩地上万斤!
他双手抱着红薯,良久都舍不得将其给放下。
他太清楚这东西对于自己大明,到底有多大的意义了!
有了这东西,自己大明绝对会少饿死许许多多的人。
也能够多上很多的人口。
人多了,力量就大。
在满足这个朱元璋最朴实的愿望的同时,他还知道,红薯这等产量极大的作物,一旦能够大规模的推广下去。
那么在今后,自己大明的江山,绝对要比汉唐都要更加的稳固!
因为有了这种东西,少量的土地,就能养活大量的人。
很多人都能够活命。
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不会有那么多人起来造反。
就比如他自己,若是不是实在走头无路,要被饿死了。
又怎么可能会拎着刀子造反,并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好东西!当真是好东西!
圆滚滚的,这份量看着就让人高兴!”
朱元璋看了一阵儿红薯之后,忍不住出声夸赞起来。
对于这红薯,是怎么看,怎么觉得顺眼。
嘴里面的夸赞的词,那是一个接连不断的往外冒。
平心而论,这些红薯那外表并不好看。
从土里面刨出来的,很多上面都粘着或多或少的泥土。
有些红薯上面还破了皮儿。
但是在它那极其夸张的产量的作用下,朱元璋此时对这些红薯,可以说是百看不厌。
怎么看都觉得它们顺眼。
把再多的赞美词儿,用在它们身上,他都觉得特别的合适。
这红薯,当得起自己这般夸赞!
他是看的爱不释手,又小心翼翼,生怕把这东西给弄坏了。
“标儿,这红薯味道咋样?”
听到自己家父皇,问起这个事儿,朱标立刻就变得神采飞扬起来。
“父皇,这红薯的味道简直没得说!
特别甜!
尤其是这种红心的红薯,蒸煮出来之后,吃起来像是放了糖一样。
让人吃了后还想吃。
这种白心的红薯,特别的面,干面的那种。
但是口感却特别的好,吃起来香甜,像是在吃栗子一样。
也特别的抗饿。
孩儿昨天在二妹夫那里吃了红薯,一晚上都没饿,
今天早上,也是在二妹夫那里吃的红薯,吃了三个半,一路赶回来,到现在也一样不觉得饿……”
梅殷从系统这里所得到的红薯秧苗,那都是特别好的优良品种。
对于这个时代,初次吃红薯的人而言,味道自然特别的好。
红薯也确实是抗饿。
朱元璋听到朱标这么说,顿时就变得更加的高兴了。
望着手里面拿着的红薯,更是像是在看稀世珍宝一样。
好东西
当真是好东西啊!
自己大明,真的是遇到了顶好的东西!
有这么好的东西在,自己大明想要不兴旺发达都难说!
“父皇,孩儿只给你描述,还描述的不够清楚。
这些红薯,咱们把它给直接做熟了,父皇尝一尝就知道了!”
说着,朱标就带这一些兴奋的,准备吩咐下去,让人把这红薯给蒸煮了。
却在此时,听到了朱元璋声音响起:“不用了。”
朱标有些愣神:“咋了父皇?”
朱元璋咽了下了一口口水道:“这东西现在数量还太少。
每一个都异常的珍贵。
把这些留种吧!
咱过两年再吃红薯也不迟。
这个时候多留一个种,咱今后就能多推广出一大片的红薯来。
这东西关系到千家万户!”
听到自己父皇这般说,朱标倒是一下子明白了,自己家父皇心中的想法。
“父皇,二妹夫说了。
只看这东西的样子,就大概能猜得出来,保存不易。
尤其是过冬。
今后需要放在地窖里越过寒冬才行。
这个时候,距离来年开春时间太太长。
很容易变坏,腐烂。
不利于留种。
二妹夫说,栽种的晚红薯留种是最好的。
他那边已经栽种了很多的晚红薯。
留种的事儿,不必担忧。”
听到了朱标这么说,朱元璋才放下心来。
当下也不让朱标去吩咐别人去做。
他自己抱起这一筐的红薯,一路兴冲冲的出了武英殿,来到了坤宁宫。
朱标也跟了过去。
和自己爹娘一起,学着在二妹夫那里时的样子,把一部分红薯做了红薯稀饭。
另外一部分蒸了,又拿出一些烤了。
过了一阵儿后,便有红薯的芳香在这里弥漫……
朱元璋端起碗用,筷子夹起来一块稀饭里面的红薯块,送到口中咬了一下。
顿时眼睛就亮了,同时双目也有些泛红。
这……这红薯,竟然是真的如此好吃!
这味道,真的是绝了!
标儿说的没错,这种红心的红薯,简直和放了蜜一样,吃起来很甜!
随后,朱元璋和马皇后也都又吃了蒸红薯,和烤红薯。
对红薯的这两种吃法,更是赞不绝口。
红薯有着超高的产量,又有着这种特别好的口感。
那可当真是一件神兵利器!
是大明的福泽!
如此过了一阵儿,把红薯皮都给吃了的朱元璋,猛的一下蹿了起来!
他这突然之间的反应,倒是将朱标,还有边上的马皇后二人,都给吓了一跳。
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
怎么突然之间,一惊一乍的?
却听的朱元璋的声音响了起来道:“咱这会儿就去双水村那边,去看看红薯,去看看咱的好女婿梅殷!”
朱元璋情绪激动的出声说道。
这一次红薯的巨大产量,还有着特别好的口感,给他带来了足够大的惊喜。
让朱元璋这个时候,再提起梅殷之时,竟是当着马皇后,还有太子朱标的面,称呼起来梅殷为好女婿。
这可当真是少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