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此时各地军阀割据,强盗,山贼,马匪四处掠夺,哪怕城中也不得安宁,除了大街有巡捕在那装模作样,其它地方都被帮派工会分割管理。
几乎每条街道每个巷子都被划分开来由不同的帮派占据,比强盗好一些的是,这些帮派在榨取利益的同时也负责管理,至少维持基本的稳定,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给他们带来长久的利益。
混混帮,顾名思义,主要是由混混组成的,因此遍布大街小巷,号称魔都第一大帮,实际上大多数只是打着混混帮的旗号,玩着听调不听宣的把戏,有好处就上,没好处别指望他们卖力,能捧个人场,充当个气氛组就算不错了。
这帮人嘴上最讲义气,向来输人不输阵,因此知道有人闯入他们的地盘后,葛二蛋就带着一帮兄弟来了,然后有点麻。
一地淡红色的水迹,显然是冲洗身上沾染血迹弄的,一旁丢弃的外国人衣服,一看就知道是好料子,只是沾了些血,破了几道口子,就被丢弃在一旁,让葛二蛋有些心疼。
“这不光是个狠人,还挺有钱。”葛二蛋摸了摸油光锃亮的大光头,自言自语道。
“再有钱,落在我们手里也得变成穷光蛋。”一旁的菜花蛇眯着三角眼阴笑着说到。
“笑你麻笑,给你说过多少次了,别踏马这么笑,笑的老子都起鸡皮疙瘩!”葛二蛋可不惯着他,一巴掌扇菜花蛇后脑勺上,瘦的跟麻杆一样的他一个踉跄,差点一头栽在地上,可还是忍着疼,赶忙陪着笑脸,要不然还得挨打。
“一会过去都踏马机灵点,这家伙怕是刚刚杀了不少人,能把这凶人送走最好,别他妈节外生枝,否则老子第一个弄死他。”葛二蛋膀大腰粗,满脸横肉,还剃了个大光头,上身短衫故意敞开着,露出一身花绣跟腰间别着的短斧,一看就知道不好惹。
可葛二蛋能当上这片混混的老大,靠的可不是这个,而是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