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邓世荣回到那耶村已经是中午了,住在他家隔壁的陈小花热情的招呼道:“九公,你回来了,你还没吃午饭吧,我刚炖好一锅芋头,快过来吃。”
邓世荣问道:“是黑苗芋吗?”
陈小花笑道:“是的,我炖了两个多小时,糯得很。”
邓世荣点了点头,走过去道:“那么多芋头里面,我最喜欢吃的就是黑苗芋了。”
陈小花道:“我也觉得黑苗芋好吃,没有哪个品种的芋头口感有黑苗芋这么软糯了,可惜就是吃了嘴巴有点痒。”
邓世荣道:“在黄泥地种出来的黑苗芋吃了嘴巴就不痒了,你明年可以试试看。”
陈小花惊讶道:“还有这种说法,那我明年就试试看。”
说话间,邓世荣已经走进了陈小花家。
此时,客厅那里正用芒竹编蓝子装着一蓝子的芋头,炖了两个多小时的芋头,皮已经炖得裂开了,露出了里面青色的肉,光看外观就知道这种芋头的口感极为软糯。
(就是这种芋头,口感真的非常糯,作者已经有二十几年没吃过了)
陈小花用鼓油膏做了一个味碟,上面油光滑亮的,还拍了一些老姜进去,这芋头沾着味碟吃,别有一番风味。
这芋头有芋母和芋子的区别,芋母的口感自然是比不上芋子,邓世荣一连吃了十几只芋子,又喝了一大碗米汤,这才发出感慨道:“以前穷的时候,肚子里没什么油水,这种芋头吃着都觉得烧心,现在肚子里不缺油水了,这芋头吃起来就美味得很。”
陈小花笑道:“是啊,我爸就是以前吃芋头吃怕了,自从家里经济条件好转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碰过芋头,不管多好吃的芋头他都不吃。”
“这个其实很正常,咱们村里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有的人再也不碰红薯,有些人再也不碰木薯,都是以前吃反胃了。”说到这里,邓世荣不由得想起了前世的大孙子。
那小子当初最喜欢吃的就是蛋糕,结果因为不懂节制,有一次吃那种奶油蛋糕吃多了,直接就吃反胃了,还拉了好几天的肚子,从那以后,闻到蛋糕的味道他都怕,更别说是吃了。
陈小花道:“我小时候也没少吃这些杂粮,但现在也同样爱吃,一点都不反胃。”
“这个应该也是因人而异。”
说到这里,邓世荣口锋一转,问道:“小花,你们两口子,这些年来也攒了不少钱了吧?”
陈小花不知道九公为什么突然问这个,但在九公面前,她自然不会藏着掖着,而是老老实实的回答道:“是攒了不少,家里现在有差不多五十万的存款了。”
邓世荣一直记得前世晚年时陈小花夫妇照顾他的恩情,指点道:“这钱你们存着也没什么用,你回头跟你跟昌平说一声,留下平时花销的钱,剩下的就全部拿去深圳和广州那里买房或者买铺面,能买多少算多少。
只需要再过十几年,这买下来的房子和铺面价格至少能翻十几倍,要是位置选的好的话,就是翻个几十倍都不奇怪,算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陈小花闻言眼中一亮,说道:“谢谢九公,等昌平回来我就跟他说。”
“不用客气。”
邓世荣拿起旁边的水烟筒,一边掏烟丝一边说道:“这一转眼,你家阿宝也长大了,既然他已经高中毕业了,伱们当父母的有没有想过让他做什么?”
陈小花闻言有些尴尬的说道:“九公,我跟昌平都只懂得耕田种地,没有什么做生意的天赋,哪里懂让他做什么啊!”
邓世荣自然清楚他们夫妻俩的情况,其实早在好几年前,他就给他们指路了,不过这夫妻俩最终还是选择留在乡下老家,没有出去闯荡做生意的心意。
这人各有志,邓世荣自然不会勉强他们,俗话说知足常乐,他们夫妻俩不贪心,满足于现在的生活,他感觉这样也挺好的。
毕竟,人活得开不开心,跟钱多钱少是不能划等号的。
知足的人,只要衣食无忧,就能活得很开心。
而不知足的人,就算有一天成为了全国首富,也一样开心不起来,他们是典型的一百岁都嫌命短。
邓世荣一边往烟筒嘴上塞烟丝,一边问道:“那你家阿宝他自己有什么想法不?”
陈小花说道:“他倒是有想法,说要搞一个什么溜冰场,只是这玩意我跟他爸都不懂,所以一直没答应给他投钱。”
邓世荣拿着打火机“啪”的一声点燃烟丝,咕咚咕咚的抽了几口烟,才说道:“看来你家阿宝还真是挺有想法的,这建一家溜冰场的话,还是有搞头的,这个只要投钱把场地建好,再购买一批溜冰鞋回来,就可以坐等收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