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部方明华又不想去,最后一商量干脆还是留在保卫科,不过由看大门改为值班。
白天没事溜达溜达看有没有不安全隐患,到了晚上十一点多再到拿着手电筒到单位各处转转,看有没有小偷之类,周末全天休息。
半夜就不用了。
杂志社又不是要害单位有啥偷的?
天干物燥,小心烛火也不用喊。
重点还是写作,黄社长鼓励他再接再厉。
好吧.....
不过方明华现在还不知道自己写啥。
今天晚上就要值班巡逻,方明华特地到后勤科领了手电筒还有警棍还是带电的那种!
手枪就算了。
方明华听说单位保卫科是有一把五四式手枪,不过由科长保管,一般人是不给的。
拿在手里试了试,感觉很拉风。
找个人触一下看看效果?
但估计没人愿意走试验。
最好来个小毛贼,尝尝警棍的厉害,嘿嘿......
正摆弄着,外面传来敲门声,方明华赶紧收拾好东西,打开门竟然是吴天民。
头上,衣服上全是雪。
来了几次也都熟了,吴天民走进房间赶紧拍身上的雪花,还自顾自说道:“今天第一场雪就这么大,看来今年又是个寒冬了。”
“吴导,这么冷的天,你准备开拍?”方明华问道。
“对,都准备好了,剧本是要拍一年四季,这冬天当然不能错过。”吴天民回了句,又看着方明华:“小方,我今天来找你,是想让你跟我一起去甘省拍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