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红霞就是其中一个,她坐在宿舍的书桌边,信纸上工工整整写下了《芳华》两个字。
结果被旁边的刘芳看到,姑娘不由得撇撇嘴:“我说孟红霞,人家宋棠棠已经调回西京,你献殷勤没用,人家看不到。”
“我不是因为棠棠。”孟红霞抬起头看着她,一脸认真:“是因为我很喜欢这部你不喜欢?当时你不是说看了这部曾经哭了吗?”
刘芳沉默。
西京,长安
已经转业一年多,被分配到县农机厂保卫科的周顺来,正坐在厂区大门的门卫室里喝茶。
由于少了一只胳膊,干不了别的,他的工作就是看工厂大门,日子倒也清闲。
他偶尔看到几天前的《工人日报》上刊登评选活动,瞅了大半天,他看过的比较少,最熟悉的还是那部《芳华》。
好久没写过信的他,到邮局买了张八分钱的邮票和信封,又拿出厂里的信纸,在上面写下《芳华》两个字。
相对于部队上军人喜欢投票军旅题材的,大学生们却更喜欢先锋类的东西。
这天周六晚上,妹妹方明丽从学校回来,很兴奋的告诉方明华:“哥,我们文学社今天下午开会了,李丽动员大家给自己喜欢的投票!我和李丽都投你的写的啦。”
“你投的哪篇?”方明华好奇问道。
“我比较喜欢你写的那篇《隐入尘烟》,可李丽非常推崇《太阳照常升起》,我们就各投各的。短篇《女大学生宿舍》写的真好,感觉就像在写我们!可是我还是投了你写的《街上流行红裙子》。”
“为什么?”
“你是我哥嘛不投你的投谁?不过李丽短篇投的是《女大学生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