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四万字嘛,还是没问题滴。
但方明华提出一個要求:“不用真名或者笔名明华发表,而是重新了一个笔名:烽火。”
最后双方约定,明天下午签署正式合同。
“人头马一开,好事自然来,看来我这瓶人头马xo开对了!”罗斌很是高兴,举起酒杯。
“方先生,为我们的合作,干杯!”
“干杯!”
酒喝完之后,三人离开。
亦舒准备打车回家,要上出租车的时候,她突然转过身对方明华说道:“谢谢你,明华,帮我哥还了罗斌的人情,”
呵?
“我欠你一个人情,等有机会给你还吧。”说完亦舒钻进出租车,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这俩兄妹,挺有意思的。
方明华不由得摇摇头。
第二天方明华没有跟着去逛,而是到渣打银行给自己开了个账户,将来的稿费版税之类全部存入户头。
反正自己也不着急用钱。
签完合同之后,又过了一天,一大早代表团五人离开香江,通过罗湖口岸返鹏城。
而在这时候,香江上环新街,环球出版社大厦老板罗斌办公室里,《武侠世界》杂志总编辑郑重和罗斌正发生激烈的争吵。
“老板,你怎么不给我提前说一声,就和这个方明华签下这份合同?我是总编辑,负责杂志刊发!”
“事情比较急,给你打电话你人又不在,所以我就和亦舒赶过去了。”罗斌解释道。
“可你最起码要看看他写的东西,再和他签约,一字一元,这个价码可以高过任何一位武侠作家的稿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