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兴武从密室内逃了出来,呆呆地看着摆放在堂前那块石头,白的地方雪白,绿的地方翠绿。
这是他特意从湖里面打捞上来的,送给哥哥的新婚礼物。
回想起往事,东湖镇的许多野地里,都留下过像这样两兄弟互相角力的身影,这是他们最大的共同爱好。
哥哥孙兴文成文厚重,知道帮助老孙头打理家里的事情。对孙兴武而言,与哥哥角力是他唯一感兴趣的事,其它一概不想参与。
两兄弟相比,孙兴武膂力更胜一筹,哥哥则是技巧更加熟练,两人总是那分上下。
那一次,兄弟两个灰头土脸斗了一个下午也没有分出胜负。
两人只能背靠着背,坐在干燥的泥地上喘着粗气。
孙兴武憋着劲,打算休息一会,要全力打败自己的哥哥。
但是哥哥却告诉他:“兴武,哥要成亲了,嘿嘿。”
他还记得知道哥哥要成亲时的喜悦,那是枯燥的生活中为数不多的美丽浪花。
孙兴武还记得那年自己只有十岁,躺在田埂上看着灰蒙蒙的天空,尝试直视天上的太阳。
第一次赶来耕田的小牛犊突然发起疯来,一对新出的弯角特别锋利,在挑破好几个人的肚皮之后,向孙兴武冲来。
是哥哥在关键时刻用双手顶住了牛角,直到那牛吐了血,眼翻了白,才被哥哥一个挑摔扔了出去。
自那以后,孙兴武找到了接近真理的东西,便一门心思扑在了炼体上面,他所珍爱与自豪的就是他那副强悍的身体。
到如今已经有资格与哥哥角力,不分胜负,可以说是天赋异禀。
现在,老爹要他替哥哥娶自己的嫂子,那种感觉,就好像从娘胎里缺少的一部分,现在血淋淋的站在你的面前,告诉你要回到你的身体里面去,这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傍晚的清风飘过孙宅,预备的喜宴已经开始铺排,上了开胃的小菜和招待宾客的酒。
原本应该高朋满座,站在外面看热闹的人要把门挤破,现在也只有傍晚的清风来做客了。
不过,今晚应该没有人赴喜宴了。
一群破布烂袄的人走在东湖镇唯一一条商业街市上,向粮食店孙家走去,带头的人绛紫色皮肤,在夕阳下流光撒金。每一扇关着的窗户,每一道紧闭的门后面都有眼睛。
刘煜为了避免被认出来,和阿成躲在最后面。
看阿成的眼神已经变成那幼稚模样,刘煜才稍稍放心。
“老孙头!老孙头!滚出来!老子就是仗义!看!都带着他们来喝喜酒啦!”
“看!好吃菜都给爷们儿上来了。都占满了!都占满了!”
那群人冲进了孙家粮食店的店铺,拍桌子,踹椅子,抓起那些开胃的菜,一边嚼,一边吐的满地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