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迪恩你说伱是转学过来的?”马库斯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连手中的珍藏杂志都扔到了一边。
“是的,如你所见,我是临时插队进来的。”迪恩自嘲的耸耸肩后,就又开始组装那台ibm新电脑。
“哇哦~如果我猜得没错的话,迪恩你一定是一个学霸!”马库斯神情突然变得兴奋起来。
“为什么这么说?”迪恩抬起头好奇的看着他。
“comeon,这可是斯坦福!它虽然比不上哈佛的知名度,但也是全美顶尖的那一小撮。迪恩你知道top10学校的返校率有多高吗?平均在97.5%以上!”
“这和我转学有什么关系?”迪恩还是不明白马库斯在激动什么。
“迪恩,你既然喜欢《shaved》,那就证明你不是一个书呆子。但是”马库斯摊开手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但是你在转学前,难道就没有研究过斯坦福的返校率?”
迪恩无辜的摇摇头,他是直接莽进来的。
“ok,换一个问题,你申请转学时gpa是多少?”
“3.9~”
“狗屎!迪恩你他妈应该去申请哈佛、耶鲁、麻省或者普林斯顿!”马库斯抱着脑袋替迪恩感到遗憾。
这年头斯坦福虽然也是全美顶尖的私立学校,但综合排名勉强挤进前五,更多的时候是在6~10名徘徊。占据榜单前三的还是东海岸的那些老牌学校,斯坦福真正闻名于世界还要等几年后的互联网浪潮助推。
马库斯就来自麻省所在的马塞诸塞州,他当初的第一梦校就是麻省,不过可惜被拒了。
此时他听到迪恩报出几乎接近满分4.0的gpa后,十分不理解他为什么会选择斯坦福这种一般性优秀的大学。
“我觉得斯坦福的计算机专业很适合我”迪恩很诚恳的解释道,这确实是他选择斯坦福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