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之内如果有人征婚成功,顺利跟诸葛男登记结婚,登稿人愿随1万人民币礼金。
白纸黑字,报社为证,成功者请携带结婚证去任意刊登此条征婚广告的报社领取,有效期自登报之日起两个月为止。
等她写好,几个报社的记者已经陆续到了。
看到她写的内容,人都傻了。
征婚广告还带这么玩的?
他们当然看出来,这不是个征婚广告,这是一把杀人的剑啊!
有这1万块钱在前面钓着,不管信不信的,明天关押陆俊泽的派出所就得被围得水泄不通!
诸葛男和她爸的单位也得被围个水泄不通!
大家都得看看这个诸葛男长什么样不可,28了还挑小帅哥呢?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要求婚!
1万块钱,说不好相当于后世的多少钱,看你怎么花了,按工资算的话,就是一个普通人25年的工资。
值不值得赌一把?
当然那些没资格赌的人,看到的就是其他内容了,比如拒绝诸葛男就被抓起来关15天?好大的威风啊!
“这....”几个记者捏着征婚广告,都犹豫了,有点不敢登。
到时候满城风雨,都是他们搞的!
“法不责众,你们都登了,就没事。”程惠道:“而且谁登了,谁的报纸卖的好。”
她点着最后一条,领教条件是拿着刊登过的报纸,去报社领奖。
这就跟奖券似的,估计到时候全城未婚男性都得买一份留着,万一成功的就是他呢?到时候没有报纸没法领奖不就冤枉了吗?
“你真给啊?”几个记者惊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