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倘若不是呢?
韦训快步奔上二楼,十三郎在后面叫道:“师兄干什么去?”
绑架案发生后,他也曾来到二楼卧室寻找线索,但这里跟宝珠失踪前一模一样。她自幼被人精心照料,没有婢女,她缺乏自理能力,从来不叠被子。买来的脂粉妆品乱七八糟扔在妆台上,最后用过的那盒胭脂忘了盖上盖子,颜色依然艳丽。
韦训不禁沉思,倘若楼下不是第一现场,此处才是呢?宝珠力气不小,想要制服她,要么干脆打晕,要么卸下肩膀关节。如果这个过程已在楼下完成,那么将她带到二楼之后,就不会有激烈挣扎,也不会扰乱室内陈设。
第三人在地毯上将她的衣物脱下,交给灰衣男子当作幌子,本人则带着宝珠另寻他路遁去。
当时韦训便觉得蹊跷,绑匪一伙明知强行掳人一定会被他察觉,却为何要冒着生命危险,白白耗费脱逃的时间,将宝珠的衣物褪下,布置成类似“升仙”的场景?
此举并非意在侮辱宝珠,亦非为了打击他的心志,其真实目的,乃是为了误导他相信赁驴店便是绑匪携人逃走的路线。
屋内的窗户紧闭,韦训走到窗前,伸手推开,洛河两岸景观映入眼帘。
他不由得回想起宝珠醉意朦胧的那一夜,她曾经捧着他的脸索吻。韦训纵身一跃,跳出窗外,站在原来的位置,试图重温那一刻的温存。
然而从此处看去,窗框上却有一处不该有的痕迹。三指红痕附着于窗框外侧,所处位置从室内是看不到的。
韦训伸手摸了一下,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刹那间,心脏剧烈跳动起来。他旋即跃进屋内,将敞开盒盖的那一盒胭脂拿在手中,与窗框上的三指印记细细对比。二者没有丝毫色差,那就是她当天所用的胭脂颜色。
想象被掳走的危急时刻,宝珠已无力反抗,周身不着寸缕,没有任何可供丢下的随身物品,情急之下,她用手指蘸了唇上的胭脂涂抹在此处,当作记号。
韦训举目眺望宽阔的洛水,商船货船不时穿梭而过,于水面上留下一行行粼粼波光。残阳院一众惯常在陆上与地下活动,没人跟水打过交道,加之灰衣人是往南市方向逃走,因此他们从未往洛河上想过。
调虎离山之后,敌人精心布置了双重声东击西的诡计。陆地上的两条路全是迷惑人的障眼法,她是从水路被带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