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尔泰斯特带着他的侍卫们,骑马离开了暗沉之水。
罗契紧跟在国王的身后,等到距离村子足够远之后,才略微提速上前,轻声言语。
“陛下,猎魔人的力量始终是个隐患。”
在今天早些时候,关于猎魔人群体的特征就已经成为了泰莫利亚权贵们的必读。
斯泰萨在这个王国中的地位仅次于国王,但就是这样的人物,他所兴建的庄园和防卫对于猎魔人来讲也犹如筛子。
他们之前没人在乎猎魔人,一是因为他们低下的社会地位。二是真的没人能想到,他们认真起来能做到这种地步。
没人能不在意可以强行杀死斯泰萨伯爵的力量。
就算把范围拓展到整片大陆上,他可都算得上是有数的大贵族!
罗契从一开始就不反感猎魔人群体,因为他也出身低贱。
对于为了一群孩子就把斯泰萨庄园砍穿的蓝恩,他更是认可且敬重。
但说到底,他都是个足够心狠手辣的爱国者。
于情,没人会不喜欢一个不畏强权的英雄。
可于理,他不能看着泰莫利亚境内有这么个强大过头的人。
可是弗尔泰斯特却并没有自己手下一般的担心。
哪怕他才是这个国家的主人,哪怕他所掌握的信息、关注的视野,都无不向他说明一个不可控的强大战士的弊端。
他只是自顾自的骑行,头也不回的诉说着自己的思虑。
“时代在变,罗契。最近变的尤其快。”
“在今天之前,这片大陆上的所有人还都不知道,一个掌握了基础魔法的人,再给他顶尖战士的技术和素质,居然就能单人杀穿一个大贵族的庄园堡垒。因为没人这么干过!”
“掌握魔法的术士们更愿意在宫廷的尔虞我诈中夺取权力,德鲁伊和祭祀们远离尘世,猎魔人们则大都奉行中立原则,连城镇都很少进入。”
“资料你也看过,罗契。在蓝恩之前,猎魔人杀戮人类最出名的就只有两个例子。利威亚的杰洛特,被称为【布拉维坎的屠夫】.老天呐,那真是个美好的时代,只是在集市上杀了七个暴徒就被称为屠夫。我们刚才坐在一起喝酒的猎魔人,光是昨晚就砍了两百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