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渎神!
所以这些人在见到蓝恩的第一反应是直接抽刀子,也就不奇怪了。
蓝恩在第一个盗匪阴沉着脸色,拔剑朝他走来时,才反应过来在这个时代‘渎神’意味着什么罪行,又严重到什么程度。
简单来说:犯了死罪的人,是不太在乎往手上多添几条人命的。
那把希腊短剑朝着蓝恩的腰间捅过去。
带头冲锋的盗匪显然是杀过人的,他知道捅人的时候会遇到的困难。
于是他在捅的时候,用手掌顶住了短剑的握柄,那手掌又紧贴着前胸。
力求不让自己手滑的同时,能让自己的体重也成为捅出去的力道之一。
于是这一剑捅得又快又狠。
这一剑杀个野狼也没什么问题。
但是在蓝恩面前.
“他的手太短了。”
“是您的臂展太长,先生。”
生物智脑与主体的交流只在一瞬。
紧接着,附刚甲片的皮手套直接擦着剑锋,捏住了领头盗匪握剑的手掌!
‘噌’的一声!
对方冲撞捅刺的力道根本微不足道,蓝恩的手掌强硬的扭转了对方持剑的方向。
拧着对方的手掌,就让对方的希腊短剑搁在了自己没有防护的脖子上。
‘刺啦~’
还在出汗的皮肤被锋刃干脆的划开裂口。
那从脖子里喷出来的血液甚至一直飞溅到了隧道的另一侧墙壁上。